陝西省建設廳村鎮處原處長曹仲軍因受賄371萬元日前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15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仲軍在2000年至2001年,利用職務之便,爲西安小康住宅綜合建設總公司在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假借給中介公司索要中介費,收取小康住宅綜合建設總公司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幣371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