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被公司辭退,一名婦女竟然強行躺在車間的流水線上“撒潑”阻礙生產,最終被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天津東麗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該婦女應對自己的行爲承擔民事責任,判決她賠償公司因影響生產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3萬餘元。
今年40歲的被告方女士是原告本市某科技公司的職工。原告起訴稱,因方某無故曠工,原告於去年11月將其開除。方某於同年12月10日晚強行在辦公樓內留宿,並於12月11日、12日連續兩天強行躺在原告的車間流水線上,致使工作中斷。故起訴要求方某賠償這一損失。被告方某在庭審中未做出答辯。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系處理垃圾的企業,處理1噸垃圾收入43元,事發前原告日平均處理垃圾628噸。因被告的行爲造成原告無法正常處理垃圾,12月11日、12日兩天處理量與之前日平均處理量相比共計減少784噸,法院據此計算出原告的經濟損失約爲3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與原告發生矛盾後,阻止原告正常生產,其行爲違法,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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