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壟斷魚市,不僅僱兇傷害競爭對手,還將同樣經營魚生意的親妹妹小腿肌腱砍斷,日前,安徽亳州一“魚霸”及其同夥等14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被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記者從亳州市檢察院獲悉,被告人王志華,又名王左子,在2000年至2003年經營漁業期間,爲壟斷亳州市譙城區淡水魚市場,多次夥同王雙印、古振江等人到譙城區境內及河南商丘、鹿邑等周邊市、縣查看,威脅本地魚販到自己魚行買魚和限制外地魚販涉足譙城漁業市場。王志華還授意王雙印、古振江等指使他人對譙城、渦陽境內到外地進魚的魚販及外地來譙城境內賣魚的魚販實施傷害,使衆多譙城及周邊魚販懾於其威力被迫到其魚行進魚銷售。同時,被告人王志華還安排古振江僱兇傷害其同行競爭對手,從而達到控制魚價、壟斷經營的目的,獲取了鉅額非法利潤,在該行業內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王志華的妹妹王大穩因經營魚生意與王志華發生矛盾後,王志華不讓王大穩繼續經營,王大穩不聽,王志華遂安排古振江找人傷害王大穩,並給兩萬元作爲僱兇的費用。1999年8月份,古振江等人僱傭兇手到亳州砍王大穩未遂;1999年9月8日晚9時許,他們再次找人,用刀將王大穩小腿肌腱砍斷。
由於案情重大,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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