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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經過四年多的實際運行,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爲核心,由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大額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構成的多層次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建立起了統賬結合、大病統籌和醫療救助三個保障平臺。
本報訊(記者張璐實習生張亞薇)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經過四年多的實際運行,體系不斷健全、政策不斷完善、經辦日趨規範,運行總體平穩,廣大參保人員在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中得到了更多實惠。截至今年5月底,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了308.4萬人,醫療保險制度爲參保人員的就醫、診療提供了資金和基本醫療服務,有力地維護了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撐起了百姓的健康之傘。
從維護百姓的權益出發,探索符合天津實際情況的醫療保險新模式。本市是老工業基地,國有企業多,歷史包袱重,國企改革重組後,有一部分用人單位沒有能力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模式參保繳費,使職工無法享受到基本的醫療保障。市勞動保障部門從2003年開始,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制度。同時,爲了解決部分參保人員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生活較大困難的問題,還建立起了“醫療救助”制度,在保證這部分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變的同時,實施醫療救助。形成了以基本醫療保險爲核心,由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大額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構成的多層次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建立起了統賬結合、大病統籌和醫療救助三個保障平臺。
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不斷擴大醫保覆蓋範圍。隨着經濟形式多元化、就業方式多樣化,爲“單位人”設計的醫療保險制度已不能適應人民羣衆的醫療保障需求,市勞動保障部門先後出臺了靈活就業人員、社會辦理退休人員、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等城鎮職工以外人員的參保辦法。參保範圍由醫保啓初期的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及其退休人員逐步擴大到現在的城鎮從業人員。
着眼人民羣衆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切實解決弱勢羣體的醫療保障問題。爲了切實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特別是無力參保繳費的國有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本市2003年出臺實施了《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04年上半年出臺實施了《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暫行辦法》,2005年初又出臺實施了《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社會辦理退休人員參保辦法》和《軍隊退休幹部與軍隊無軍籍退休人員參保辦法》。將全市各類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制度保障範圍,破解了醫保實施過程中的最大難題。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自2002年以來,先後出臺實施了降低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提高一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合併特殊病住院和門診的起付標準、放寬特殊病種的用藥和檢查範圍、調整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降低60歲以上退休人員門診起付標準、提高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醫療保險待遇等9項減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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