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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京舉行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草案、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反壟斷法草案等首次進行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草案、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反壟斷法草案等法律案首次進行審議。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按照會議通過的議程,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坤仁、李重庵分別作的關於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法律委員會認爲,這兩部草案分別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修改,已經比較成熟,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作的關於監督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草案以憲法爲依據,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區別不同情況進行修改完善:實踐經驗比較成熟的,加以深化、細化,作出具體規定;實踐經驗尚不成熟,又需要作規定的,作出原則規定,爲進一步改革留下空間;缺乏實踐經驗,各方面的意見又不一致的,暫不作規定,待條件成熟時再作補充完善。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作的關於合夥企業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法律委員會建議本次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這兩部法律草案。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廣大農民羣衆創辦了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不斷髮展,實踐中暴露出法律地位不明確、內部運行機制不規範等問題。通過立法明確其市場主體地位,保護農民利益,支持和引導其健康發展,是非常必要的。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春亭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草案作了說明。
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等突發事件較多的國家。各種突發事件的頻繁發生,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爲了提高社會各方面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認真總結我國應對突發事件經驗教訓、借鑑其他國家成功做法的基礎上,根據憲法制定一部規範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共同行爲的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受國務院委託,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曹康泰對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作了說明。
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繼續深入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一些防止和制止壟斷行爲的規定,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壟斷法,爲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保持我國經濟活力、加強國家宏觀調控提供法律保障。受國務院委託,曹康泰對反壟斷法草案作了說明。
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亞太空間合作組織公約、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1996年議定書、中國和西班牙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中國和墨西哥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四個議案。受國務院委託,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張雲川、國家海洋局局長孫志輝、司法部部長吳愛英、外交部副部長張業遂分別就有關議案作了說明。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椿霖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啓德、傅鐵山出席會議。國務委員陳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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