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區內不是整晚開啓路燈,給突發疾病的業主帶來了不少麻煩。鄰居緊急找來了手電筒,才使得病人及時得到救助。
“如果不是好心鄰居幫忙,父親的病情就可能被延誤了。”家住河北區某小區的居民李先生對記者說。日前的一個深夜,今年60多歲的老父親突然感覺心口有些疼痛。由於當時老人感覺心痛不是很劇烈,就決定自己打車到附近醫院診治。由於小區內沒有路燈,只能深一腳、淺一腳地向小區門口走去。剛剛走出不遠,老人突然感覺到心痛加劇,忙掏出隨身攜帶的心臟藥物,準備服下。誰知,由於手一直顫抖,藥瓶落在地上,藥也撒了一地。在漆黑的小區內,老人只能蹲下身子,用手在地上摸,試圖找到藥物。緊張使得其病情加重,突然倒在地上。
正準備回家的鄰居聽到有重物摔倒的聲音,急忙跑出來查看,發現倒在地上的老人。得知老人需要找到身下的藥物,這名鄰居急忙回家取來手電筒,纔在地上找到了藥物。鄰居將藥物及時塞進老人嘴裏,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老人才被送到醫院。
李先生表示,他們小區只是在門口處設有路燈,小區內的許多地方都沒有路燈。每到晚上,小區內就會漆黑一片。小區業主曾多次找到物業公司,物業人員也表示很無奈。
配套不完善物業也爲難
物業人員表示,這個小區已經建立有六七年的時間了。他們接手爲這個小區服務時並不知道開發商並沒有向路燈管理部門交納小區的路燈配套費用。
由於配套不到位,使得該小區的路燈一直沒有納入路燈管理部門管理。這樣,小區內路燈用電就不能納入路燈網絡,只能使用小區電路。那麼開啓路燈需要的費用,就應該由全體業主來擔負。但許多業主對於交納路燈用費並不認可,大多並不交納。最初時,物業公司還可以堅持整晚開啓路燈,但一個月下來就要負擔路燈電費近千元。幾個月下來,實在無力擔負路燈電費的物業公司才決定,每天23:00後就會關閉小區路燈。
向業主公示現狀電費問題協商解決
物業管理部門指出,作爲物業公司確實沒有能力改變一些非新建小區的用電問題。因爲無論是小區居民用電還是公共設施用電,都需要在小區建設初期,由開發商來做好配套工作,這需要大量的資金。
如果物業公司已經在爲一些配套不完善的小區做服務,那麼首先要將小區的實際情況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全體業主進行公示,由全體業主來決定。物業公司需將路燈用電費重新覈算,並加入業主公約,公約必須經過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過。只要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表示願意承擔這部分費用,那麼路燈電費就應該由全體業主來承擔。在獲得相關費用後,物業公司就必須保證路燈的按時開啓。同時,物業公司每年還需要將這部分費用的支出情況向業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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