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陳峯):爲加強人事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人事幹部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樹立新時期人事幹部形象,日前,天津市河西區結合全區人事人才工作實際,制訂《河西區人事幹部業務達標考覈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的考覈對象爲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幹部。考覈方式爲年度分級綜合考評。區人事局負責組織各街、局和區直機關各委、辦人事幹部的考覈;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幹部的考覈。
《辦法》規定了考覈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學習人事人才工作理論,鑽研業務,熟悉有關政策規定,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完成全年人事人才工作目標任務的情況;二是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人才規劃,在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方面的情況;三是落實《公務員法》,開展公務員競爭上崗、交流、輪崗、招錄及考覈的情況;四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公開招聘及各項配套制度的情況;五是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情況;六是組織本單位公務員參加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七是落實工作人員各項工資福利政策,網上工資報批和人才庫建設的情況;八是落實退休幹部兩項待遇,退休幹部管理服務的情況;九是安置軍轉幹部的情況;十是建章立制,有關基礎臺帳記載和有關人事工作資料歸檔的情況等十個方面。
《辦法》規定,考覈工作在每年三季度進行,採取自查、互查與科室打分相結合的方式。人事幹部對照考覈標準,自我總結評分,再分組互查,區人事局相關業務科室根據平時工作完成情況評分,最後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覈結果。
《辦法》還規定,考覈實行百分制,考覈結果分爲達標(60-100分)、基本達標(50-60分)和不達標(50分以下)。考覈的結果由區人事局反饋到人事幹部所在單位,作爲人事幹部年度考覈確定等次的依據。凡在人事幹部業務達標考覈中達標的人員,區人事局將給予適當獎勵;對在考覈中基本達標的人員,對其進行離崗培訓,並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在考覈中不達標的人員,則根據情況建議調離人事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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