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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建設部對“90平米”和“70%”兩個關鍵指標終於有了明確的說法。在被稱爲建設部165號文(《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的文件中,有關套型面積90平米確定爲建築面積,而“90平方米套型建築面積所佔70%比例”,則規定爲各地應根據總量與項目相結合的原則。
國務院“國六條”和九部委“十五條”出臺一個多月以來,全國主要城市房地產市場呈現出地產開發投資和商品房銷售雙萎縮的市況。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爲開發商靜待有關政策實施細則頒佈。雖說政策基本框架已經劃定,但套型建築面積90平米以及這類房屋要佔比70%的規定具體如何執行,對於開發商來說特別重要。這不僅涉及衆多房地產項目的後期開發,而且手中沒項目但想拿地做新項目的開發商也要做一個基本估算,看看按照新“遊戲規則”,企業的盈利能有多少。
此前,有報道說,建設部官員曾解釋稱,套型面積90平米的概念爲套內使用面積。根據商品住宅銷售的一般規律,高層塔樓住宅的公攤面積大約佔建築面積的15%至20%,板樓公攤面積約佔8%至12%。如果套型面積界定爲使用面積,那麼意味着建築面積將突破100平米。
當時業界人士普遍認爲,這是調控政策在某種程度上的妥協。此後,建設部新聞發言人出面澄清否認這種說法。一時間,房地產市場處於政策“真空期”,各城市新商品住宅交易量急速萎縮。
從最新版本政策建設部165號文看,套型建築面積90平米爲建築面積屬於“硬性”規定,不得突破,而70%佔比的限定,則體現出更爲符合實際的某種“靈活性”,但70%佔比的總量也不得突破。這表明,政策的底線是十分清晰的。在這種氛圍下,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購房者的市場預期也將日趨明朗,這對調整市場結構和穩定房價是有利的。由此我們看到,此次房地產調控的基本目標是迴歸最初中央設計的“三種住房供應體系”構想。
居者有其屋(或租或買)這一點很重要,它可起到社會“減震器”的作用。眼下,社會貧富差距加大,財富分配有失均衡,保障社會廣大老百姓基本居住的權利就顯得尤其重要。如果從這一點來理解中央的政策精神,此次調控即使是不惜動用行政手段來干預市場,也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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