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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教師裸死案改變兩個家庭
儘管覺得這個概念很有意義,但以黃靜案作爲典型案件,朱建明並不認同。“現在還是一個文化概念,法律上沒有界定,什麼樣的證據和情況能說明是約會強姦?沒有明確的規定,辦案人員無所適從。”2006年3月,他用力拍打着擺放在桌上的黃靜案資料,說道。
類似的爭論也不乏見諸親朋好友之間,尤其當在場者有一方爲女權主義者,另一方爲熟讀法律條款的法律界人士時,觀念的衝突就越發明顯。
2004年12月7日,黃靜案第一次不公開開庭審理。姜俊武以涉嫌“強姦中止罪”,被提起公訴。儘管艾曉明事前已斷定這一天“絕對不會有任何驚喜”,卻看到了可喜的進展。開庭當天,3位專家鑑定人出庭作證指明黃靜的死因,4位國內頂級刑法學專家出具了認爲黃靜是“強姦(未遂)致死”的法律意見書。庭審結束後,艾曉明對媒體說:“被告方想錯了,他們需要了解他們的對手!”
庭審前一天晚上,黃淑華和艾曉明在湘潭昏暗的街道上走了一趟。她們沿着姜俊武供述的,案發當晚他和黃靜一起回黃靜宿舍的那個路線走了一趟。艾曉明數了一下,一共是280步。看着黃淑華的身影,那一瞬間,艾曉明忽然體會到黃淑華的慌亂、焦急、惶恐無助,“那是一個母親想要找回自己的孩子、帶着自己的孩子回家的心情。”而走在黃淑華身後的艾曉明又清楚地知道,前面的那個母親再也找不回自己的孩子了。
被改變的兩個家庭
五次屍檢六份鑑定,從不予立案到迅速立案,姜俊武被批捕,黃靜心臟標本丟失,屍體高度腐敗,強逼火化屍體……在經歷了無數曲折後,黃靜案終於等來了庭審。
然而,12月7日庭審過後,法院又悄無聲息了。薑黃兩家迎來的仍然是一場漫長的等待。
續文
庭審當日,雙方發生了一場衝突。庭審結束後,黃淑華連續四次衝進雨湖區法院法庭,要姜俊武走到走廊上面對媒體。最後,姜俊武在法警的護送下匆匆離場。出法院門的那一刻,黃淑華哭倒在姐姐的懷裏。
黃靜的死亡,不禁使這兩個未來的親家反目成仇,而在漫長的申訴和等待中,兩個家庭也被深深地傷害和改變。
2006年2月24日,黃靜三週年忌日。湘潭下起了大雨,全城霧濛濛的,黃淑華從長沙到湘潭,在黃靜的宿舍爲女兒上了一炷高香。
黃靜宿舍已經滿是灰塵,客廳方桌上立有她的一張大照片,紅底,身着黑衣。臥室裏空蕩蕩的,黃靜死前睡的那張雙人牀已被處理掉,衣櫃裏還整齊地掛着黃靜的衣服。黃淑華記得,往年的這個時候,黃靜已經穿上了那件黑色繡花的羽絨服。
雨中的湘潭有潮溼的味道,空氣不對流,屋裏沉悶的氣息一時不能散去。客廳裏的紅地毯在陰冷的空氣中蒙上了灰塵,“這是專爲黃靜鋪的,她每天就在上面跳舞。”客廳牆上的日曆顯然一直沒有翻動過,日子依然停在2003年2月23日。
黃淑華的髮際已生華髮,儘管三年來爲愛女之事奔走時她多次痛哭過,但在面對媒體時,她慣有的表情是剋制而又堅毅。她經常隨身攜帶着一大摞材料,都是她和丈夫黃國華自費打印的,相同的格式,不同的稱呼,往公檢法系統送。
黃靜死亡的每一個細節,她已經重複了數十上百遍,很多她都能背出來,只要記者要求複述,她都會不厭其煩地重複。
那條前往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的路,她也已經記不清楚到底走了多少回。累的時候就吃一顆糖,最普通的話梅糖。“好多好多次我都要放棄了,但是不行,靜靜在看着我呢。”她說。
正如“黃靜案”變成了“約會強姦”的一個符號,黃淑華變成了爲女兒申冤的母親的代名詞。她不斷接到來自各地的求助電話,有向她“取經”的,也有通過她找司法鑑定機構、找法律援助機構的。她熟知每個人的名字、案情,甚至連發案時間都記得很清楚。
黃淑華蒐集的媒體記者、律師等人士卡片有五六十張,她把這些資源介紹給求助於她的人,“幫助他們的時候,我心裏也得到安慰,我爲我的女兒申冤,得到社會上很多好心人的幫助,支持。我要用我的努力去回報社會。”
在黃家回湘潭爲黃靜祭奠的前一天,姜俊武勉強參加了好友譚建的婚禮。同窗好友紛紛圍成一桌,以譚建婚禮的名義行同學會之實,只有姜俊武繞開了同學,一個人坐到陌生賓客中。
自從被取保候審後,姜俊武深居簡出,從來不接聽電話。而如果沒人相陪,姜金有也不會讓兒子出門。“在法院還沒判決之前,我怕黃靜家人或不知情的人有過激行爲再傷害他。”姜金有說。三年來,姜金有爲兒子鳴冤、要求儘快審理此案、反映超期羈押等問題的材料累積有300多頁A3紙厚,像一本書。
回到家後的姜俊武,重新沉迷於因黃靜反對而戒掉的網絡遊戲,不過不同的是,他現在只在遊戲站裏亂逛,打牌下棋,迷不進情景遊戲的角色裏。
身形微胖的姜俊武,臉色發白,有淡淡的黑眼圈,表情木訥,“從被拘留到現在,我的年齡長了三歲,見識卻退了三年,和人溝通都很難。人家說的,我都不知道。”說話時,他有些木訥,眼睛總盯着地面,頭耷拉着,很少擡起來。
從看守所回家一年多來,姜俊武幾乎每天都是天亮了才睡,“睡不着,想着很多事情,只有把自己搞得很疲憊,才睡得着。”
而在漫長的等待中,當地公檢法的工作在繼續進行。
2005年底前,朱建明出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就在黃靜案在網上傳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時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長的楊建傑主持召開了一次局黨委會議,專題研究黃靜案。那次會議上,楊建傑提議請朱建明出山,專門研究黃靜案,並作爲今後有關黃靜案的“新聞發言人”。
雖被點名擔當“黃靜案”新聞發言人,朱建明卻從未召開過一次發佈會。這位自稱是“最先、最全面看過黃靜案所有偵查案卷”的退休幹警說,“案子調查了三個月,等我想召開發佈會的時候,局裏認爲網絡炒得火熱的時候已過,還是低調些好,不要再起風波。”他至今還保存着黃靜案的第一手調查資料。
私下裏,各個關注黃靜案的媒體記者之間的聯繫仍在繼續,時不時又會對黃靜的死因、法院將對姜俊武作何判決作一番推測和爭論。
審判日
所有的人都在等待那盼望已久的一審宣判。
黃、姜兩家去法院的日子越來越頻繁,“快了、快了,很快就宣判了,”他們的耳朵都快被這樣的答覆磨出了繭子,但法院的宣判仍舊懸而未決,拖過了2005年春節,又拖到了2006年年中。
2006年2月24日,黃靜死忌三週年的前後,湘潭當地再度傳出即將宣判的消息,之後,類似的消息幾乎每月會出現一次,但事後都被證明是空話。媒體記者在等待的過程中漸漸變得麻木,而法院那一頭依然毫無動靜。
在既有的輿論壓力面前,處於被動地位的法院無法不慎重其事。第一次開庭審理時,黃靜家屬提出了214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光是給法庭的各類開支單據就裝了幾個袋子,覈實這些票據的真實性,花掉了法院大量的精力和時間。
當地有關司法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說,黃靜案判決書的措辭,簡直是字斟句酌,甚至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曾放過,足以說明包括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在內的國家部委對此案的重視程度。
“6·26”國際禁毒日已過,從6月開始的四年一度的世界盃也已漸漸進入尾聲。在球迷們爲巴西、阿根廷、英格蘭惋惜的時候,7月10日——2006世界盃決賽日,黃靜案終於開庭宣判。
上午9時許,黃淑華、黃國華走進雨湖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黃靜的遺像放在他們中間,被告席上坐着被控“強姦中止”罪的姜俊武。審判長範建陽花30多分鐘讀完了判決書。9時40分許,範建陽宣佈:被告人姜俊武無罪。
法院最終採信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死亡鑑定意見——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下,因姜俊武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的性活動促發死亡。法院認定姜俊武“特殊性行爲”不屬強姦罪,姜俊武被監禁三年後,獲得了自由;但他須對黃靜的死亡後果承擔50%的民事責任,賠償黃淑華、黃國華經濟損失59399.5元。
宣判結果發佈後短短几個小時內,新浪和網易兩大門戶網站上,已經出現了數千條評論。
黃淑華、黃國華當庭反對判決結果,黃淑華大呼“司法不公”。姜俊武對結果滿意,但當天,他的情緒也相當低落。
薑黃兩家在法院門口再次發生了一些扭打。黃靜一個表哥走過去拉姜俊武,叫他不要得意。姜俊武有些暴躁,用力推了對方一把。
“他的情緒很不好,雖然判他無罪,但一些細節他還是不能接受,我正在做他的工作……”姜金有說,姜俊武不滿意的細節是,法院仍然認定他扳黃靜大腿造成膕窩挫傷的事實。
“這個判決等於將案子推回到了2003年5月底以前。”介入黃靜案較早的律師李建明在親耳聽到判決結果後,覺得“非常憤怒、非常疑惑、非常難過”。
判決之後,官方雖然沒有做任何新聞發佈,當事人雙方卻分別召開了一場記者招待會。
在殯儀館的一個臨時待客區內,黃淑華哭訴着:“黃靜身上的傷、體檢表丟失、心肺器官標本丟失,會陰處的男性精液,這些疑問哪個來給我說清楚?”
黃淑華拿着判決書,咄咄逼人地質問後,開始在胸前戴上一朵小白花,準備去殯儀館給女兒一個交代,“遺體還不火化,我還要告下去!”
艾曉明仍然陪伴在她的左右。開庭前一天,在湖北照顧生病的父親的艾曉明就趕到了湘潭。開庭當日,她披着雨衣,抓着攝像機,站在雨中拍攝黃靜案判決前後的每一個場景。
開庭前的那天晚上,一些媒體找到黃淑華,要她預測一下判決結果,她沒有正面預測,而是寫了一份對各種判決結果的意見表達書。艾曉明沒有在黃淑華面前隱瞞自己的觀點。“判無罪的可能性完全存在。”她說。經歷了三年的周折後,艾曉明覺得,黃淑華也可以堅強地面對任何結果。
在十餘家媒體面前,艾曉明重申了三年前對黃淑華的承諾:“黃老師,我不會離開你,直到有一天你對你的生活滿意爲止……”
當天下午,在姜家舉行的另一場招待會上,仍然有不少記者還在追問3年前的那個晚上,黃靜死前的那幾個小時裏,那個核心事實的真相。姜俊武回以他一貫的回答。
面對記者“是否會起訴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的追問時,姜金有隻是含糊地說:“只要法律賦予我的權利,我都會使用,我不傷害別人,但別人也不要再傷害我。”相比今年二三月份,他爲了挽回名譽,即使判姜俊武無罪也要起訴公安和檢察機關的明確表態,此時,姜金有的語氣已經緩和得多。
意料之中和判決之外
法庭對姜俊武的無罪宣判,其實早已在一些人士的意料之內。就如上世紀末的辛普森案,當證據不足時,法院只會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做出當下最合適的宣判。
“不過,這(無罪)對我來說並不重要。”就在判決之前,一個自由撰稿人通過MSN發來瞭如下文字:“每個人都可以追尋他心中的真相。”
艾曉明相信,判決不代表黃靜案的結果,關於案件的各種討論和爭論還會長期繼續下去。
在殯儀館被記者攔住採訪時,艾曉明仍然拎着攝影機,她要繼續紀錄片《天堂花園》的拍攝。央視記者沈亞川將腦門掛着汗珠子的艾曉明請到陰涼處,問:“您對黃靜案關注了這麼久,介入這麼深,對今天這個判決,失望嗎?”
艾曉明聲音一揚:“我並不失望,如果說這個案子我們有責任,那就是沒有展開普遍的婦女權益教育活動。這個結果,讓我們這樣挑戰觀念的人看到了,我們的路還有多長,還有很大阻力。”
“對於你這樣一些挑戰觀念的人來說……”沈亞川的提問還沒說完,艾曉明就接話說:“當然,我們挑戰的是觀念,也是事實。我們應該使人們認識到侵犯婦女權益的犯罪是應該受到制裁的。但教育沒做到這一步,不可能指望一個觀念在某個案子會得到落實。理論和事實差得很遠。”
判決前一天,曾經接受過黃淑華幫助的劉美娜特地從深圳趕到湘潭,支持黃淑華。劉幫助黃淑華整理、複印材料,絲毫不嫌累。艾曉明把劉美娜稱爲“志願者”。“我很高興看到受害者家屬互相幫助,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支持受害者家屬的隊伍,讓他們在遇到障礙時及時獲得司法救濟,纔有利於和諧社區的構建。”
(《民營經濟報》記者嚮明凱對此文有特別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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