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7月18日消息《領導決策信息》2006年第28期刊登文章《新一輪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將從公務員工資入手》。全文如下:
按:今年7月,新一輪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拉開大幕。黨中央、國務院經過反覆研究,決定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範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同時,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合理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完善機關工人工資制度,適當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各類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
“提低,擴中,調高”收入分配改革第一步劃定五大重點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城鄉居民收入較大幅度地增長,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長足進展,城鎮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應提高。與此同時,收入分配領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一些行業收入水平過高,分配秩序比較混亂。持續的收入分配不公,已經沉澱了許多社會矛盾,構成了巨大的社會張力,有些甚至到了一觸即發的嚴重程度,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和諧社會的構建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爲了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必須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收入分配秩序。
對收入分配問題,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視。在今年“兩會”上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明確要“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更加註重社會公平”。表述中增加了“加快”和“更加”加以強調,於是,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的緊迫性和重要性凸顯出來。今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問題。會議強調,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社會收入分配體系,關係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係到廣大幹部羣衆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必須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會議針對地區間和部分社會羣體間收入差距過大而明確提出“提低,擴中,調高”的改革思路,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這在“十一五”規劃綱要中也已經明確。專家認爲,在第十一個“五年發展規劃”實施的第一年,執政黨的政治局會議重點研究分配領域的改革、完善和規範問題,體現了我國高層構建和諧社會的執政理念。
新一輪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在7月拉開大幕,中共中央劃定了第一步改革的五大重點。7月6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就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黨中央、國務院在全面分析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的基礎上,經過反覆研究,決定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規範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同時,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合理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完善機關工人工資制度,適當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各類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接近決策層的人士表示,五項改革的具體方案已經確定,將會陸續公佈。而壟斷企業收入分配問題,由於情況比較複雜,還沒有形成具體的政策。但他也表示,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在於打破行政性壟斷。
公務員工資改革:適當拉開職務工資差距
改革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涉及方方面面,但重點是公務員。公務員的收入分配是整個社會收入分配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務員的收入分配是否科學合理、公平公正、規範有序,都將對全社會起到引導和示範作用。此次改革就將從公務員工資入手。
公務員法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國公務員管理進入了全面依法管理的新時期。公務員法對公務員工資制度做出了新的規定,核心就是“建立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因此,這次改革的一個最大背景就是貫徹落實公務員法。改革的目標也很明確,即,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務員薪酬制度,實現公務員工資分配的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制,主要是針對解決我國現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激勵功能不夠,結構不盡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平均主義傾向,以及基層公務員工資收入偏低,積極性難以發揮等問題的需要。
推進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重在建立公務員工資分配新機制和一個好的制度框架,爲今後繼續深化改革奠定基礎。重點有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建立制度,完善機制。通過建立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適當拉開不同職務、不同級別之間的工資差距,增強工資和級別的激勵作用,鼓勵公務員勤政廉政,爲經濟社會發展多作貢獻。二是嚴肅紀律,規範秩序。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爲,形成嚴明有序的工資分配秩序。三是統籌兼顧,縮小差距。妥善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係,逐步將地區間和部門間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同步推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機關工人工資制度,並對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作適當考慮。
新的職級工資制的特點是,合理拉開了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工資差距,有利於促進按勞分配;在堅持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基礎上,實行級別與工資等待遇適當掛鉤,增強了級別的激勵功能;向基層公務員傾斜,有利於促進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建立正常的晉級增資機制,使公務員工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有利於適應人才競爭的需要;規範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
讓低收入者分享改革發展成果是“重中之重”
近年來,通過實施“三減免、三補貼”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促進了農民增收,提高了農民生活水平。多次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積極落實優撫對象生活、醫療待遇政策,基本實現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應保盡保,大力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完善了最低工資制度,提高了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城鎮低收入人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這次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同時,再次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當提高殘疾軍人和“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三屬”(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等部分優撫對象的撫卹補助標準;對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與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同步同幅度提高待遇標準;對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標準;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適當提高補助水平。與以往相比,這次擴大了保障範圍,增加了保障項目,是歷史上中央財政補助規模最大的一次,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低收入羣體提高收入的重視。
理順收入分配關係,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一靠發展,二靠改革。要把解決好收入分配問題放在重要的位置,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找準解決問題的切入點,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周密安排,紮實工作,把各項政策落實到位,促進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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