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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前發佈了200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有關指導方案要求,壟斷性行業和企業工資水平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儘管這種要求力度有限,但也表明,政府部門對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壟斷行業高收入問題有了積極迴應。
當前,壟斷行業高收入已經成爲社會關注的問題。據報道,國資委監管的169家中央企業,2005年度有12家利潤超過100億元,其員工平均工資是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3-4倍。另據人民日報報道,某市電力公司一名普通職工,月工資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獎金、住房公積金及各種補貼後,其年薪可達15萬元,相當於全國職工年均工資的10倍。
壟斷行業收入過高,不符合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按照該原則,一個人能力越強、貢獻越大,收入就會越高,但壟斷收入發出的信號卻是:誰擁有壟斷權、掌握壟斷資源,誰的工資福利就高,待遇就好。壟斷企業的薪酬可以不受企業盈虧約束,“效益好時就漲工資,形勢不好時就漲價”。企業利潤增長,他們的人工成本快速上漲;一旦經營成本稍有提升,他們就憑藉強勢地位把成本轉嫁到公衆身上。例如,這幾年煤價飛漲,不少發電企業虧損,但電力行業的職工福利並未因此下降,有的還在漲。
壟斷行業不合理的高收入,不利於實現分配公平,不利於社會各階層之間的利益平衡,不利於社會和諧,也影響了資源配置效率。這些行業技術水平往往不高,管理和服務水平不盡如人意,由此導致了這些行業價格高漲、人員臃腫、效率低下的惡性循環。
是什麼造成了壟斷收入的不正常增長?一方面,這些壟斷企業把持着諸多關鍵行業,他們依靠行政性壟斷經營,無償佔有和低償使用社會公共資源,獲取超額壟斷利潤,一些企業從短期利益出發,把壟斷利潤轉化爲工資和福利;另一方面,當前政府部門對企業的控制與監督相對薄弱,對企業的財務約束嚴重偏軟。
解決壟斷行業高收入問題,縮小收入分配中的行業差距,是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爲此,首要手段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只有破除壟斷,其他企業才能獲得經營資源的同等機會,行業收入差距才能控制在適當範圍內。
其次,建立科學的國有資本預算制度和績效考覈體系。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壟斷企業的監管,進一步改進完善工效掛鉤辦法,逐步實現從調控企業工資總額向調控人工成本總額及人均工資水平的過渡。對工資水平偏高、增速過快的單位,應從嚴控制其收入水平的增長。對違法違紀亂髮福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應予以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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