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銀准備出庭
弟弟殺兄受審妻子高喊『我愛你』
追擊《刺死惡兄百人聯名求情》
哥哥黃維富整天無所事事,橫行鄉裡,甚至經常毆打年邁父母。今年2月,弟弟黃維銀舉刀刺死哥哥後向警方自首(本報曾作報道)。昨(24)日,新都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後,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庭審現場自我辯護一見家人淚花落
早上8點多,黃維銀66歲的老父親、姐姐、姐夫和妻女便到了法院。10點,庭審開始。當黃維銀被帶上法庭時,旁聽席上一陣騷動,親屬們將目光匯聚在一起,隨著黃維銀的腳步游走。
『銀子(黃維銀的小名),銀子,我在這裡!』妻子范林春擔心丈夫沒看見自己,大聲地打招呼。黃維銀回頭淒然一笑,欲言又止,數滴清淚滑過他清瘦的臉龐。
由於不屬於由法院指定辯護人的范圍,加之家境貧寒,黃維銀沒有聘請律師,自我行使辯護權。庭審中,他屢屢回頭打量家人,微紅的眼角淚光隱現,表情復雜。自始至終,范林春都聳動著雙肩,低頭『嚶嚶』抽噎,眼淚一直沒有斷過。『家裡沒錢,沒啥好吃的給銀子,只給他買了點換洗的衣服。』范林春指著旁邊的一個小塑料袋說。打開一看,裡面只有簡簡單單的兩三件衣物。
庭審焦點
公訴方建議法庭從輕量刑
昨日,黃維銀依法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護,盡管公訴方對他的辯護理由一一給予了反駁,但公訴方仍然建議法庭在量刑時予以從輕判處。黃維銀對公訴方的意見沒有異議。
焦點一:是否屬正當防衛
黃維銀認為,自己面對黃維富的咄咄逼人,迫不得已纔舉刀相向,這實非本意,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
公訴方認為,事發時,黃維銀處於有利一方,未到『迫不得已』的地步,他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焦點二:過錯誰大誰小
黃維銀認為,如果死者不主動招惹他,事情就不會發生。
公訴方認為,死者應承擔本案發生起因的主要責任。村民集體聯名上書也說明了這點。但這只是家庭糾紛上昇為刑事案件的一個因素,並不影響被告罪名的成立。考慮到死者有錯在先,且被告認罪態度較好,建議法庭從輕判處。
焦點三:是否屬為民除害
黃維銀認為,死者橫行村裡,為害一方,惡行累累,自己失手將其殺死是為民『除害』。
公訴方認為,盡管死者生前劣跡斑斑,在當地影響極壞,但他的生命仍然受到法律保護。況且,黃維銀殺死黃維富,只是因為家庭矛盾,『為民除害』並非其本意。因此『黃維銀可以得到村民的諒解,但卻得不到法律的諒解,因為法律是嚴肅的。』
庭下親情
老父一臉淒然妻子失聲痛哭
庭審結束,黃維銀被法警從專用通道帶離法庭。『銀子,你要早點出來,爸爸還要你養啊!』黃維銀的姐姐不顧法警阻攔,哭喊著衝向弟弟。父親黃興江悵然若失,一臉戚然,跌跌撞撞地向兒子走去。此時,范林春再也抑制不住自己,跌坐在椅子上失聲痛哭。『媽媽,別哭了,爸爸會早點回來的!』6歲的養女黃潤輕輕搖著媽媽的肩膀,不停地勸慰。此舉讓范林春愈發號啕大哭。
『銀子,我愛你!』在黃維銀被帶上警車時,范林春站在法庭外的陽臺上,雙手無力地搭在陽臺邊沿衝丈夫高喊。黃潤趁機湊近車窗:『爸爸,你早些回來,我會好好讀書。』孩子稚嫩的聲音在空中久久回響。透過窗戶,黃維銀的嘴脣在顫動,卻聽不清他究竟說些什麼。小黃潤瘦弱的身軀跟著漸行漸遠的警車跑出老遠……
新聞背景
2月20日晚7點左右,黃維富和黃維銀發生抓扯。爭執中,黃維銀用水果刀刺中黃維富胸口,致黃維富左胸貫通傷,左肺上葉裂傷,後因搶救無效死亡。此後,當地100多位村民聯名上書,請求法院對黃維銀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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