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審計署今年早些時候的匿名曝光方式不同,四川省審計廳昨天通過媒體,向公衆實名披露了《四川省2005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相關內容。
根據這一尚待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的報告,被審計的14個省級部門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而9所省屬高校在財務收支情況方面,部分市縣法院和部分市的交警部門在訴訟費及罰沒款管理等方面,也存在突出問題。
違規總金額減少但被審計部門問題率100%
此次審計涉及四川省文化廳、司法廳、移民辦、扶貧辦、工商局、招商局、旅遊局、中小企業局、地稅局、社保局、就業局、航務局、農科院、社科院等14個部門2005年的預算執行及財務管理情況。
與去年四川省審計廳那份曝光了15個省級部門超過50億元“問題”資金和數百萬平方米違規房屋、引發了四川黨政高層震怒的報告相比,今年的審計報告稱,所發現的“問題資金”已大大減少。
不過,這些被審計的部門不同程度存在收入未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擠佔挪用專項資金、公款私存、下屬單位違規處置國資等問題,違規率高達100%。
其中情況較嚴重的是,四川省農科院下屬的水稻高粱所等3個單位,2001至2005年將土地轉讓、房屋和市場租賃等收入列入往來賬而未計收入,2005年底尚餘11463萬元;農科院下屬的綠野實業開發公司收取房租等收入748.6萬元未計繳稅費。
四川省文化廳則未將中央返還的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547.4萬元及時繳入財政專戶;省工商局未將以前年度的規費收入等2145.6萬元繳入財政專戶,而是直接用作補助基層工商局的經費。
四川省移民辦一些處室則未經報批,違規開設銀行賬戶4個,2005年底尚存有資金1961.3萬元;就連省社科院歷年結餘及內部單位的課題費收入、發行收入、創收分成收入等,也被審計出高達815.8萬元的“問題資金”。
負債逾11億的省屬高校私藏“問題資金”7億
四川省審計廳此番對成都理工大學、樂山師範學院等9所省屬高校進行專項審計後發現,高校成爲資金和財務管理的“重災區”。
審計報告稱,對9所省屬高校2003~2004年財務收支情況作審計後發現:一是2004年仍有5所高校違規收取“調招費”等1516萬元;二是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的情況普遍較差,9所高校應繳未繳財政專戶資金達6.1925億元,佔應繳財政專戶金額的50%以上;三是存在隱瞞收入現象。有7所高校將科研成果收入、培訓收入等記入往來賬或轉移至下屬單位,隱瞞收入共6145萬元;四是違規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有6所高校及所屬單位共設有19個賬外賬和“小金庫”,金額達2165.9萬元。
報告還特別指出,雖然這些高校掌握了近7億元的“問題資金”,卻“存在債務負擔較重且未建立科學、規範的償債機制的問題”——截至2004年底,9所高校基建貸款共達11.706億元,債務壓力較大。
法院及交警“未及時繳庫”現象嚴重
審計報告還對四川省各級法院和交警部門2004年訴訟費及罰沒款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有38家法院未及時繳庫訴訟費達5054.5萬元,省交警高速支隊未將現場罰沒收入款460萬元及時繳庫。
法院、交警部門財務管理的負面典型是,達州市中院立案庭一經辦人先後兩次冒領訴訟費和執行款共5萬元;內江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和隆昌大隊收取交通事故處理押金362萬元,未按規定納入單位財務管理,其中二大隊不僅收款未使用正規票據,且購票、開票、收款均由一人包辦,所收押金還違規以個人名義存入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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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部門公務員涉嫌貪污已被逮捕
對於審計報告揭露的問題,曾擔任過西南交通大學副校長的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鈕小明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許多高校對處長的權力都沒有制約,沒有離任審計制度。一定要用嚴格、規範的制度和監管,來堵住這些漏洞。”
四川省審計廳廳長黃錦生則指出,審計部門已針對一些嚴重違法違規問題作出了反應。
他說,巴中市地稅局直屬分局管理混亂,部分以現金方式徵收的稅款違法存放於7個私人儲蓄存摺上,部分票證被銷燬、遺失。該分局原財務科長陳鑑等人涉嫌貪污私分鉅額稅款,經審計已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目前已有4名涉案人員被正式逮捕。而中國銀行巴中分行營業部不僅存在違規辦理轉賬結算行爲,該部工作人員吳某等人也被發現受陳鑑之託,向審計組提供虛假的現金進賬單。審計廳已將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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