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曾蔭權(資料圖片)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28日表示,策略發展委員會已就行政長官普選的模式達成了共識,即必須按照基本法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候選人,然後由市民以普選方式產生行政長官。這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
曾蔭權28日下午出席策發會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隨後,他在會見新聞界時說,策發會已收到7個不同的方案,委員同意,下一步應針對有關的具體細節及個別方案進行研究,特別是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和提名機制等。
曾蔭權說,按照基本法規定,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必須達致三方共識。只有務實收窄分歧,盡快達成共識,纔有可能真正推進香港選舉制度的民主發展進程,並使普選能夠早日得以實行。
他表示,特區政府將視乎今後數月的發展,在明年就委員會的討論作總結報告,為推動香港政制發展提供一個基礎,讓香港社會有更清晰的方向,繼續朝普選目標邁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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