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考試幾千萬元就進了部門小金庫。專家認爲對考試市場加以規範已成當務之急
考試,雖不是選拔人才的惟一辦法,但在目前情況下,考試仍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近年來,社會上的各種考試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繚亂。在考試經濟成爲一塊誘人大蛋糕的背景下,各種培訓班、輔導班層出不窮,甚至某些主辦單位也從中獲取到巨大的部門利益。專家認爲,對考試市場加以規範已成爲當務之急。
-“考試時代”來臨
“剛考完職稱英語,又得準備計算機等級考試。”前不久,北京的張小姐無奈地對記者說:“我交了350元,報名參加了計算機考前輔導班,希望能順利通過取得資格證。現在就業壓力那麼大,多個證書多條路。”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社會上考試種類繁多──除了高考、研究生入學考試等就學資格考試,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註冊會計師考試等各種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考試,還有托福考試、GRE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等各種能力、水平考試,讓人深切地感受到“考試時代”已真正來臨。
數據顯示,我國每年報名參加各類考試的人,加起來有上千萬之多。在各種考試中,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職稱外語考試儘管近年飽受社會質疑,但熱度不減,每年報考人數都在增加。2005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報考人數達600萬人。
據瞭解,“考試熱”的形成,既有正常的因素,如隨着社會的發展,需要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職業不斷增加等。但同時,也有一些非正常的因素,如一些部門在利益驅動之下熱衷於設置考試,以及一些培訓機構刻意炒作和人們對各種考試的盲從等。無論如何,在各種因素推動之下,“考試”已迅速成爲一個規模巨大的市場,其利潤空間吸引了衆多的目光。
-破譯考試“利益鏈”
據瞭解,目前林林總總的考試,其發證機關既涉及國家諸多部委、各種級別的行業協會、組織,也有一些商業機構。
而由於受到部門利益的驅動,目前一些考試已經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黑洞”。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2002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自1989年以來違規集中各地考試費2.24億元,未上繳財政專戶,並從中坐支相關考試費用等1.9億元!
而對於每年的職稱外語考試,有人曾做過估算,包括報名考試費、參考圖書費、培訓費在內,每人爲考試的支出一般不低於200元,而每年上百萬人報考,參與者支付總額可能高達數億元之多。僅以職稱外語考試教材而言,印數巨大價格也不菲。據2002年的保守估計,《考試大綱》和《考試指定用書》便能獲利1.76億元!
北京參加過職稱外語考試的王小姐說:“有一點我想不明白,爲何取得了託福、大學英語四六級等證書後仍不能免試職稱外語考試呢?爲了這個考試,我又得花費一筆錢。這其中,是不是有通過考試將部門權力利益化的因素呢?”
據業界人士透露:“目前有些考試舉辦一次就有幾千萬元進賬,而且都進了部門小金庫。這些錢的用途和去向,對外界來說永遠是一個謎。”
“儘管有些考試製度是否合理受到人們的質疑,但客觀上這些考試卻大行其道。”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李明偉教授認爲:“正是因爲有人從這些壟斷的考試製度中獲得了巨大利益,所以纔不遺餘力地維護它,甚至不擇手段力求保持現狀。”
-“考試熱”催生畸形產業
記者調查發現,我國的“考試熱”還催生了不少畸形現象,比如“槍手”猖獗,考試輔導班魚龍混雜,盜版教科書、參考書充斥市場等等,給社會帶來了混亂。
首先,培訓市場混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有固定辦公場所、專用教材和50萬元註冊資金並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才能舉辦培訓班。但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資質不夠的民間培訓機構濫竽充數,辦起了各種培訓班。
在這些以次充好的培訓班中,一些主辦者找人冒充著名教授,欺騙學生;有的租用別人的許可證,以他人的名義辦學;有的甚至爲了爭奪生源大打出手;培訓班與考生之間的糾紛時有發生。
其次,出版市場的正常秩序受到衝擊。考試用書的暢銷使得各家出版社爭先恐後出書,縮短出版週期、提高圖書價格。盜版者更是不甘落後。由此造成一些粗製濫造、紕漏百出、質次價高的盜版教科書、參考書充斥市場,既誤導了考生,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據一位參加過律師資格考試及司法考試的考生反映,近年來我國有多部法律進行了修訂,但不少律師考試和司法考試用書中的有關解釋引用的居然還是原有的法律條文。
第三,“槍手”替考之風愈刮愈烈。記者在網上看到,不但“槍手”供求信息多如牛毛,有一些不法機構甚至還乾脆成立了作弊公司,從抄題到答題,再到傳題,形成了流水作業。
“開始感覺很緊張,考過幾次後,都有驚無險,也就處之泰然了。”據記者認識的一名“槍手”小張說,他每年都會替別人考一次英語四級,有時也替考職稱英語,能收入兩三千元。
-考試應該回歸理性
“考試”必須迴歸理性的軌道!
爲此,尤其應該對有關部門熱衷推行考試的風氣加以整治。這種風氣的形成,與公共權力的濫用有很大關係。
“考試主管部門利用公共資源牟取利潤,是一種典型的權力尋租!”中國人民大學一位教授認爲,這些不正之風的產生有其必然性,也惟有通過改革,徹底清除這些不正之風賴以生存的土壤,才能實現標本兼治。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行政法專家應鬆年認爲,考試的確帶來巨大的商機,社會上出現各種商業行爲不可避免,但政府主管部門要做的是對各類經營行爲進行適當監督,而不是“越俎代庖”地直接參與市場競爭並從中謀利。
有關人力資源專家還建議,應考者需做好理性的職業規劃。報名參加一種考試之前,個人應進行冷靜的思考:自己是否適合。成功的道路千萬條,關鍵是個人所選擇的道路是否適合自己,不要有從衆心理,那樣只會誤了自己。
教育界人士指出,對於我國來說,形成一個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各有側重、並行發展的體系是非常重要的,但各種考試的設置,應該以培養應試者素質爲出發點,引導他們成爲適應多元化就業市場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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