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海外個別媒體報道了一些關於北京市糧食局採購29萬噸陳化糧,又在2006年售出這批陳化稻穀的消息。北京市糧食局新聞發言人指出:此消息與事實嚴重不符。
據本網記者採訪市糧食局相關負責同志瞭解到,2004年3月初,北京市糧食市場大米價格出現波動。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糧食局"8個主銷區及6個主產區充實地方儲備糧食工作座談會"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精神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1號)的要求,爲穩定糧食市場,確保首都糧食安全,市糧食局去黑龍江等地採購稻穀。
由於當時恰逢全國部分大中城市大米價格上漲,造成稻穀糧源偏緊。在國家有關部委積極協調和黑龍江省政府大力支持下,當地各級糧食部門積極組織安排貨源。根據國家建立長期穩定產銷合作關係的要求,本市與黑龍江省簽訂了有關協議,落實長期年度計劃10萬噸;落實東北當期採購計劃29.5萬噸。
市糧食局按照國家標準採取接受稻穀單位進行入庫質量檢驗、國家糧油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抽檢的方法,共實際接收入庫稻穀28.7萬噸,均有接收單位及國家糧油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驗報告。因此,海外個別媒體報道所稱採購29萬頓陳化糧與事實不符。
由於產銷兩地氣候差異等原因,稻穀在運輸、儲存過程中會出現質量變化,可能出現少量比例的陳化。2006年4月初,北京市糧食局根據國家五部門2006年1月份《關於陳化糧銷售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經嚴格檢驗,將28.7萬噸稻穀中的3.1萬噸陳化稻穀,按照規定程序組織了定向銷售工作。參與競標的企業均爲工業用酒精和飼料加工企業,均具備國家規定的陳化糧購買資格。銷售工作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財政局、農發行北京市分行及北京市糧食局等部門共同監管下進行。
同時,加強市內和省市間監管協作,嚴防陳化稻穀流入口糧市場。其中採取了多項措施--一是糧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監管糧食出庫過程;二是向中標企業所在省、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正式發函,通報中標數量並要求按規定協助監管;三是做好出庫監管,保證拉運單位與中標企業一致;四是做好入庫監管,現各中標企業所在地糧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開出相關證明,確認所購陳化稻穀已運入各地企業倉庫。
經過上述監管措施,正常輪換的3.1萬噸陳化糧已按規定進行了處理,並未流向口糧市場。因此,海外個別媒體報道所稱29萬噸陳化糧已流入口糧市場,與事實不符。
按照《北京市儲備糧管理辦法》的要求,本市儲備糧輪換從2003年起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即:以儲備糧儲存年限和品質控制指標爲依據並確定輪出儲備糧投放給口糧加工企業、經銷商或飼料、酒精加工企業;結合品種、佈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經市糧食局、市財政局、農發行北京市分行協商一致後,在每年年初聯合下達正式的年度輪換計劃;每個季度聯合召開糧油價格形勢分析會,分析糧食市場形勢,共同決定市儲備糧輪出、輪入的具體時間、品種、數量和基礎價格,通過不同類別企業的公開竟價方式,完成儲備糧的日常輪換工作。因此,海外個別媒體報道所稱市糧食局借輪換儲備糧之機牟取暴利,與事實不符。
另據記者瞭解,海外個別媒體報道所稱"專案組"一事,事實上是本市有關部門爲打擊市場上個別糧食企業違規行爲進行的聯合查處行動,所查出的陳化糧已被有關部門查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與政府定向銷售的3.1萬噸陳化糧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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