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1·18”案主犯張顯光被關進市看守所了。
“1·18”案主犯張顯光被關進市看守所了。這個帶着兩個親弟弟、兩個表兄弟爲害作惡的“老大”,被抓後情緒低沉。從押解途中到被關進市看守所,他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把兄弟們坑了”。
8月13日,記者對張顯光最近兩天的生活尤其是在看守所內的生活狀態進行了採訪。
9小時,一路沉默寡言
從8月12日9時至18時,瀋陽刑警從齊齊哈爾將張顯光押解回沈,並於20時許關進市看守所。走完近900公里的押解路,警方雖然途中趕上吉林下暴雨,但也只用了九個小時的時間。
途中,張顯光雙手戴着背銬、頭上蒙着頭套,前後左右都坐滿了佩帶手槍的押運民警。整個押運過程,被一部 D V錄下。如果他主動提供證據,警方可以隨時給他做筆錄。爲防止發生意外,押運途中張顯光不允許下車。甚至,押運民警們也幾乎沒有下車的記錄。“大家都有經驗,知道不應該多飲食。”一位參與押解的警官說,他們吃的都是火腿腸、麪包,水很少喝。
將近10個小時,除了一句“我把兄弟們坑了”外,張顯光再沒有嘀咕別的什麼。
到市看守所時,幾乎摔倒
張顯光雖是身背十條人命的 A級通緝犯,但也僅僅是幾起刑事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沒有太深的社會背景,同夥又都已伏法。所以,這次的押解任務,沒有傳聞中那樣戒備森嚴。到市看守所後,張顯光顯得很順從,一一聽從了警方指令。當民警將他頭上戴着的頭套摘下來時,他睜開眼睛,忽然一個踉蹌,幾乎摔倒。“可能是暈車,也可能精神打擊較大。畢竟他知道,人生歷程也將走到頭了。”一位民警分析認爲。
他被關進監舍前,一切都嚴格按照司法程序進行。首先,對張顯光進行了約半個小時的各類體檢,以確定有無嚴重疾病或傳染病。21時許,被證明健康狀況良好的張顯光被正式收押進市看守所後樓監房。
防自殘,生活用具全是塑料的
張顯光是公安部 A級通緝犯,可謂重犯中的重犯。在市看守所,他得到的是特殊的“關照”,“享受”的是超出一般標準的監護和看管措施:進出坐臥,都戴着鐵製的腳鐐,還要安排在安裝閉路電視的集體監房內,並由管教民警和同室犯人同時看護。據一位知情警官介紹:“不能單獨關押。對這樣的重犯,每10分鐘,管教民警就要觀察一次他的情緒變化和身體情況。每天,還要視情況找他談話,進行思想掌控。”
目前,張顯光的情緒並不穩定。爲防止出現意外,張顯光的生活用品全部都是塑料製造,沒有鋒利堅硬的鐵器、玻璃,以防止他自殘自傷。據這位警官透露:在看守所裏,張顯光享有和其他在押人員完全相同的權利,可以放風、吃飯,也要到看守所食堂打飯。另外,一般情況下,在押人員在看守所內的所用衣服、被褥都應由被羈押人員自己攜帶。但是,張顯光在齊齊哈爾被抓獲和押回瀋陽時,並沒有帶什麼行李。因此,看守所爲他提供了必要的被褥。
張顯光還處於被刑拘羈押階段,不允許外人探望。只有法院作出判決並已過了上訴期之後,才允許外人探望。在被羈押於市看守所期間,張顯光由市刑警支隊專案一大隊審訊。其累累罪行被覈實、深挖後,他將被移交給刑警支隊案審處審查,最後移交給檢察院,提起訴訟。如果審訊工作進行順利,他在一個月內就能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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