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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不願意成爲公衆人物,但又願意說說自己在國際狩獵生意中20多年的經歷,知情人李華(化名)先生昨天多次囑咐記者一定要隱去他的名字。
一場“意外”——本應在8月中旬舉行的國際狩獵權拍賣會日前被國家林業局臨時叫停——使得李華先生下半年有可能經營慘淡。一直以爲對此次狩獵權競拍勝券在握的李華先生,老早就向海外市場發出了邀請,最早一批來中國狩獵的客人訂的來京機票是9月5日。
國際狩獵業務,差不多佔了李華先生那家旅行社主營業務的1/3。“我國暫停國際狩獵消息傳出的那幾天,我們接到了各種抱怨、甚至怒罵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現在還因違約四處向客戶賠禮道歉的李華先生一臉無奈。
李華先生原先對國際狩獵權拍賣志在必得。這是因爲,長期以來,包括李華先生經營的旅行社在內,國內從事國際狩獵業務的旅行社和機構總共有4家,而參加此次拍賣的也就是這幾家,也就是說,大家只不過通過拍賣的形式把今年狩獵的份額劃分、確定下來,而以往的規矩是“打一次,向有關部門申請一次”。
李華先生和他的同行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場已經有20多年曆史的特殊貿易會由於審批部門的審批形式從“內部審批”到“公開拍賣”變化而可能擱淺。他更沒想到,國際狩獵這個在業界公開的祕密一經披露會備受公衆指責。
國家林業局的資料顯示,從1984年我國在黑龍江建成第一個國際狩獵場到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總共25個國際狩獵場,狩獵物種涉及盤羊、岩羊、馬鹿、扭角羚、野犛牛等十幾種野生動物。
國家林業局的網站顯示,1989年,國家林業部曾下發過“關於實行《特許獵捕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對“外國人來我國從事狩獵、採集標本等活動”有簡要的規定。
當時開了這個口子的一種說法是,好多國家都對外國人開放狩獵,所以“禮尚往來”。在李華先生看來,國際狩獵實際上一直不存在暗箱操作,因爲相關信息在政府部門的網站上都有。
確實,在國家林業局的網站上,能找到吉林、甘肅等省專門針對外國人狩獵出臺的文件。另外,仔細閱讀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的職責,可以看到“審覈國家植物園、野生動物園、國家禁獵區和國際狩獵場,並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
學動物學相關專業出身的李華先生一直認爲,國際狩獵在中國有20多年的歷史,從國際獵人入境、持槍到進山狩獵,國內代理機構和動物主管部門已經有了一套相對完整的運作流程。關鍵的一點是,這麼多年來,總共也就打了1000多隻野生動物,每隻是誰打的都有花名冊。
但2003年出臺的《國家行政許可法》要求打破這種內部審批的模式,法律規定“屬於限制自然資源的利用,應採取招標或者拍賣的形式;應該拍賣而沒有拍賣,相關責任人將受到處理”。
國家林業局在近期新聞發佈會上的解釋是,“不拍賣不行了,傳統的行政審批是違法行爲”。
其實,對李華先生來說,究竟是內部審批,還是公開拍賣,對自己的影響應該不大,畢竟目前國內有實力做國際狩獵的機構和旅行社還是屈指可數的。可遭遇民間環保組織和一些專家叫板的若干問題,是李華先生解釋不清的。
比如,有環保組織說,“我們不在乎有關部門是內部審批還是公開拍賣,我們關心的是,有關部門有什麼證據能說明目前我國的野生動物已經過剩,需要通過狩獵的形式來實現生態平衡;再有,一些允許狩獵的國家是有完備的制度的,有的國家規定狩獵的獵手必須經過3天的培訓和考試,有的國家規定從事國際狩獵業務的企業需要一定的資質,而我國的相關管理規定似乎都太過於簡單”。
面對這些問題,李華先生說自己確實很難說清楚。關於資質,他說自己就是搞動物研究出身,有多年野外工作的經歷,同時自己也常年聯繫一批狩獵的好向導,基本不會發生誤傷其他野生動物的事件。
另外,某說,在這20多年裏,他接待過的來狩獵的外國人形形色色,有律師、醫生、大學教授,算得上是比較有錢的人。畢竟按國家的標價,打一隻岩羊是1萬美金。因爲價格高,而且按照慣例,只要見到動物的血,即便沒打中,也算此次狩獵結束,所以一般每次狩獵客人也就開一兩搶,基本上誤傷或者亂開槍的可能性很小。
儘管在李華先生看來,這些就已經是相當的資質了。但究竟哪些是落到紙面上能成爲名文規定,哪些是過硬的准入門檻,究竟怎麼就批准了這4家機構長期從事國家狩獵業務,李華先生沒有給出答覆。
我國的野生動物是不是多得要靠狩獵來削減?李華先生說,他也不清楚國家野生動物數量的本底是多少,他們也只是按有關部門發佈的目錄提供給客人選擇。但李華先生能清楚感覺到的是,在劃定的國際狩獵區,因爲有狩獵的存在反而使當地老百姓更加自覺地保護野生動物。
其中的邏輯關係是,按照國家的規定,狩獵在扣除成本和所要交納的國家資源稅後,剩餘資金要留在當地進行野生動物的保護,另外當地老百姓也能靠當嚮導有所收益。也就是說,由於狩獵繳納的資金能部分留在當地,於是當地人就有了自覺的反盜獵行爲。所以,在李華先生看來,這些年有的狩獵區的野生動物確實在增長。
按照國家林業局公佈的信息,狩獵收費的分配是:國家收取資源管理費,一級保護動物是拍賣價的6%,二級動物是4%;獵物費全部用於保護當地野生動物;綜合服務費其中15%由中介代理機構收取,剩餘部分由省、縣、獵場所在地分攤。
也有不同意李華先生說法的,據國家林業局統計,從1985年到現在接待獵人1101人次,狩獵收入的總數是3639萬美元。顯然,這樣的收入對改善一些地區居民的生活是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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