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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日起,從廣州飛往海口、桂林的旅客單程要多支付30元的燃油附加費;廣州飛往北京、上海的旅客單程需要交納100元的燃油附加費,比原來多出40元。昨日,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共同下發通知,宣佈自2006年9月1日航班日期起,國內航線旅客燃油附加費再次調整(8月26日出票日期起執行)。
2005年8月1日國內航班的機票恢復停收了幾年的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的航線每位旅客徵收40元。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費收費標準首次上調:20元的漲至30元,40元的漲至60元,並執行至今。
今年以來,國內航油價格已經多次上調,成本壓力導致三大航空公司於今年5月紛紛向民航總局提出再次調高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申請。
經過國家發改委和民航總局等部門的多方探討,昨日,再次調整燃油附加費的通知正式下發給各大航空公司和機場。調整後,800公里以下航段的燃油附加費從原來的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及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燃油附加費同機場建設費一樣,並不會跟着機票打折。
業內觀點一味上調可能得不償失
資料顯示,每次航油漲價,三大航空公司就會呼籲上調燃油附加費。對此,民航業內普遍認爲並非治本之策。有研究顯示,航油價格不斷高企,在初次徵收燃油附加費後,航空公司並沒有扭轉虧損的態勢,在燃油附加費小幅上調後,虧損態勢一如既往,續徵燃油附加費,也並不見得就能改變航空公司目前虧損的局面。
此外,與航油價格上升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內航線的機票價格在打折中不斷下降。分析人士認爲,國內航空業競爭的日益激烈,機票折扣越來越低,上調燃油附加費也難以抵銷機票折扣的損失。燃油附加費上調後,也有可能會導致旅客人數的減少,這對於航空公司將是得不償失的行爲。
因此,民航資深人士指出,上調燃油附加費只是應急之策,而在航油價格無法掌控的情況下,各航空公司應該節約成本,通過各種方式提高運價水平,在利潤和載客量之間尋求一種良好的平衡。
國內航線旅客
燃油附加新標準:
一、國內航線旅客燃油附加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的兒童(含無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
三、已提前購票的旅客不再補收燃油附加,但如果發生客票變更的旅客須按新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費標準重新計收燃油附加。
四、國內航線旅客燃油附加調整新標準的執行時間是自8月26日出票日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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