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全文)
《學習時報》刊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王偉光的文章指出,構建和諧社會必須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文章說,要嚴格區別羣體性事件多數參與羣衆和少數壞人,多數參與者是羣衆,只有極少數是壞人。
羣體性事件是人民內部矛盾對抗和激化的具體表現,是指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嚴重影響、干擾乃至破壞正常社會秩序的社會衝突事件。既然羣體性事件是人民內部矛盾,那麼對羣體性事件首先要給予嚴格的界定,要嚴格區別多數參與羣衆和少數壞人,多數參與者是羣衆,只有極少數是壞人。
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一定要採取正確的處理原則和辦法。要分清不同性質的矛盾,反對兩種錯誤傾向:一是不問青紅皁白把一切錯誤歸咎於羣衆,助長領導的官僚主義;二是看不到羣衆中的錯誤傾向,對少數壞人失去警惕。
要做好工作,依法辦事,滿足羣衆提出的可以解決的合理的要求,恰當地處理好各種問題。要把參與的羣衆引導到正確軌道上來,對少數觸犯刑律的給予必要的制裁。要以事件作爲改善工作、教育幹部和羣衆的特殊手段,採取各種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
文章說,從長遠看,要從體制上建立健全切實接納羣衆訴求並及時給予解決或迴應的暢通有效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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