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在審理一起沿海人身傷亡損害賠償糾紛案時,採用船模演示方式輔助查明船舶碰撞的全過程。這是上海海事法院首次用船模演示調查海事案件,在國內海事審判中也極爲少見。
去年3月7日,原告顧某稱搭乘被告丁某“蘇東臺漁10366”船出海,途中因與另一被告王某“蘇東臺漁10072”船發生碰撞,致顧某左腿被錨柄擊傷並構成五級傷殘。爲此,顧某請求判令兩被告丁某、王某共同賠償人民幣22萬餘元。被告丁某辯稱,顧某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搭乘自己的船,且搭乘期間自行站在危險較大的船頭上,因此顧某自身存在重大過錯。被告王某則辯稱,涉案兩船並未發生碰撞,故請求駁回顧某的訴訟請求。
爲查明“涉案兩船是否發生碰撞”及“顧某受傷是否與船舶碰撞存在因果關係”的案件爭議焦點,海事法官經過實地勘察後,專門製作了兩船的簡易模型,在庭審時要求雙方據此演示當時船舶行駛線路、事發狀況及人員位置,以儘可能真實地重現事故發生時的事實狀態。
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船舶碰撞案件一直是極具海事審判特色的案件類型,同時碰撞事實查明也往往因爲舉證困難而成爲審理難點,而通過船模演示的方式,可較好模擬事發時的狀況,有利於當事人回憶並詳細描述案件事實,同時也便於法院瞭解查明事實真相。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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