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與妻子付玉清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方指控郝和平涉嫌收受醫療企業商業賄賂價值上百萬元,同時郝和平還因非法私藏5支真槍被檢方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其妻付玉清也被指控犯有受賄罪。
20萬賄賂款裝修房屋
據瞭解,今年1月11日,郝和平案由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向市一中院移送審查起訴,但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2006年2月26日、5月12日兩次將案件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鑑於案情重大、複雜,期間延長審查期限3次。
據檢方指控,郝和平於2004年3月,在擔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司長期間,利用負責醫療器械產品審批的職務便利,夥同妻子付玉清向山東威高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索要賄賂20萬元。
對於指控,郝和平沒有提出異議。他說,自己和陳某有20多年的交情,自己大學畢業後,在衛生部醫療器械局任普通幹部,那時,陳某的公司也剛剛起家,自己就經常給他們做一些技術指導。“陳某說過很多次,‘你們有什麼經濟困難就提出來!’”郝和平說,2004年3月,陳某邀請自己和妻子到威海度假。當時郝和平買了房子但還沒有裝修,於是就向陳提出來“借”些裝修費。陳某也沒有含糊,“他問我‘20萬夠不夠’,我說夠了。”回到北京,郝和平與妻子辦了一張銀行卡,並將卡號打電話告訴陳某。不久,20萬就打到了郝妻名下的賬號。
郝和平的妻子曾擔任國藥集團聯合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行政部主任。在法庭上,郝和平極力爲妻子開脫罪責,檢察官詢問他與陳某談錢時和電話通知陳賬號時付玉清是否在場,郝和平都回答“記不清了”。而在詢問付玉清時,付玉清都肯定地回答“我在場”。
而陳某的證言卻顯示,郝和平是主動提出要錢,20萬的金額也是郝和平定的。爲郝和平辯護的是曾在“馬德案”中出庭辯護的著名律師錢列陽,他提出,陳某的證言是今年7月6日提供的,但在郝和平被羈押直到開庭,陳某不可能只有這一份證言,要求檢察官出示其他證言。同時提出要求陳某出庭作證。
化名收受50萬元球卡
起訴書還指控,郝和平於2002年3月至2004年9月,利用職務便利,爲浙江蘇嘉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創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陝西秦明醫學儀器有限公司、廣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請的醫療器械產品獲得批准生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公司給予賄賂款人民幣5萬元,廣州本田雅閣轎車一輛,高爾夫球俱樂部旅遊會籍卡、會員卡3張,這3張卡的價值近50萬元。
郝和平說,這些醫療器械公司的銷售人員和老總都是在一些口內會議上認識的,他們有的製造一次性醫療產品,有的生產心臟搭橋器械和起搏器。對於那輛雅閣轎車,郝和平說自己的初衷是向上述一家醫療器械公司“借錢買”,因爲“雅閣車在北京買多交3萬,而且一時也難以湊出那麼多錢”,但是由於自己至今都“資金緊張”,所以“到現在都沒怎麼開過,打算如果還不上錢就賣掉。”至於那3張高爾夫球卡,爲了避免“麻煩”,郝和平在簽名檔特意化名爲“何平”。
自稱所藏槍支爲“玩具槍”
除了涉嫌受賄罪,郝和平還因非法私藏5支真槍被檢方指控犯有非法持有槍支罪。而郝和平今天在法庭上則爲自己大呼冤枉。他說,這幾支槍都是人家送給自己的“收藏槍”,有1支“連槍眼兒都沒有”。據郝和平稱,這幾支槍都只能打塑料子彈,而且說明書上寫着“射程7米”。“我覺得這些都是玩具槍,沒有殺傷力”。當檢察官問及他是否知道我國的槍支管理規定,郝和平一直搖着頭說“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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