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公佈意見明確“90平方米”和“70%”概念
90平米界定爲建築面積
建設部昨天(9月13日)正式公佈了《關於落實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見》,對此前市場普遍存在疑慮的“90平方米”和“70%”兩個概念給出了明確界定。
今年5月,國務院有關部門在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但對於什麼是套型建築面積以及70%比例是項目控制還是總量控制,業界一直存在爭議,受此影響,中國大部分城市的實施細則遲遲未能出臺,市場也處於迷惘狀態。
對於爭議頗大的“套型建築面積”的概念,建設部在《意見》中明確指出,“套型建築面積是指單套住房的建築面積,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
據業內人士分析,同一房子的套型建築面積一般要小於建築面積,因此90平方米套型建築面積的房子換算成通常所用的建築面積甚至可能超過110平方米,因此,期待在明年購買小戶型的消費者需要做好心理準備,明年小戶型可能沒預期的多。
關於70%的比例,《意見》提出了總量與項目結合的原則。具體規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縣城)年度(從6月1日起計算)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總面積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70%以上。
針對普通商品房選址越來越遠離市中心的情況,《意見》提出,各地要充分考慮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對交通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區位佈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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