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行”的分量日益加重。如何讓大家走得安全順暢,合理關照城市交通諸多既相互交叉又相互制約的利益關係和訴求,考驗着城市人的智慧。當然,每一位行路人,也要認識到,行路必須受到諸多規矩、諸多條件的限制,絕對自由的行路權並不存在。
比如,爲緩解交通擁堵的壓力,一些城市建設相對封閉的快速路,不準非機動車通行,更不準穿行。這些限制給非機動車及行人,特別是周圍居民帶來不便。可是,如果准許非機動車上快速路,或在快速路上設置太多的交叉路口,快速路的優勢就難以發揮,也就失去了建快速路的意義。
再有,爲了提高城市道路的運行效率,很多城市提出限制非機動車的思路。“限非”的目的當然是將有限道路資源向公交車傾斜,促使更多的居民選擇公交車而放棄自行車,因爲公交車運送乘客的效率顯然大大優於自行車。這樣做的結果當然可以提高城市交通運行效率,但對不想花錢乘公交車的人似乎也有些不公平。
對此,把握好“度”顯得十分重要。封閉的快速路當然要建,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也很必要,但也要照顧到那些一時買不起汽車,甚至坐公交車也心疼的普通百姓,讓他們騎車走路也不要感覺太多不便。有些城市採取比較激進的辦法,如強行大幅度縮減甚至取消非機動車道,就不可取,而且效果也不好:非機動車道太窄,迫使許多騎車人擁上機動車道;封閉的機動車道太多,騎車人繞道太多太長,有些人就會想辦法打破封閉。
提出城市道路建設和管理要科學化、人性化,目的在於避免上述偏頗的做法。如果條件允許,在封閉的道路上適當多建一些方便行人、騎車人通行的天橋或地下通道。“限非”也要遵守循序漸進的原則。自然,從另一方面來說,作爲騎車人也要理解並接受某些暫時的不方便或不自由,不能因爲稍有不便,就忿忿不平,並理直氣壯地破壞行車走路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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