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可拒載醉酒者引爭議
乘客:這樣做太不人性管理者:可避免司乘糾紛
8月中旬,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佈了《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改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草案中有規定,喝醉了酒的乘客,如果沒有頭腦清醒的同伴陪同,出租車司機將可以拒載。這條規定引起了市民爭議。
出租車新款條例引爭議
據介紹,徵求意見的《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給乘客“打的”設定了七條前置條件。其中一條規定:醉酒者在無人陪同時乘車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謝絕或者中斷服務。也就是說,出租司機在遇到醉酒的人單獨乘車時,可以謝絕服務。
這一規定引起大家的爭議。
拒載醉酒者顯得不人性
一些乘客則認爲,出租車拒載醉酒者顯得不人性。
“喝醉酒的人本身就需要大家照顧,這個時候打個車都拒載的話,那麼醉酒者該怎麼辦?難道自己開車,那顯然不可能。”市民王先生說,出租車拒載醉酒者只能說保護了出租車司機的利益,而忽視了醉酒乘客的利益。
“當然,喝醉酒打車是會發生一些糾紛,但不能因爲這些糾紛就把醉酒者給一腳踢開。要是大家都拒載,那麼這些醉酒者要如何回家?估計只能露宿大馬路了。”王先生說,有關部門應該想個更好的辦法來解決出租車司機與醉酒者之間的矛盾,而不應該用一刀切的方式來對待。
但開了5年出租車的朱師傅的回答很有代表性,他說,自己曾經遇到過不少喝醉了酒的乘客提出強人所難的要求,有時候他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拒載是爲了避免糾紛
對於這條引爭議的草案,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的工作人員解釋說,醉酒者乘車引發服務糾紛的情形在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並不鮮見,特別是節假日更是高發時段。“今年五一節期間客管辦值班人員就接待處理了幾起類似事件。有的乘客借酒勁非要司機強行闖禁行道、走低速道、違章掉頭,不然就以拒載爲名不付車費。”該工作人員說,出臺這樣的規定也是爲了避免此類糾紛。
“我們呼籲廣大乘客尊重‘的哥的姐’們的勞動,他們放棄了節日休息,爲市民節日出行提供服務,已經做出了奉獻。再向他們提出一些無法實現的無理要求,實屬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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