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吃剩的菜被過濾在笸籮裡,而剩菜裡的油則流進桶中,以備第二天烤魚和烹制湯底時使用。
稱本報報道失實索賠5萬元今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7月18日,本報『北京/深度』版刊發《臥底簋街系列報道之二·簋街首家烤魚店回收殘料烹制隔夜死魚》一文,報道了簋街『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烹制死魚,以及回收『口水油』等內幕。
當天下午,東城區食品辦、工商、衛生等九部門對簋街65家餐館進行聯合檢查,並對『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等兩家衛生條件不達標的餐館責令限期整改。
8月1日,『獨一味萬州烤魚店』店主李靜將本報起訴至朝陽區法院,稱本報報道失實,索賠5萬元。今日上午,本案將開庭審理。
-今日開庭
『獨一味』代理人:
『主要內容嚴重失實』
原告代理人稱,本報的臥底調查報道『漏洞百出,錯誤一個接一個,文章的主要內容嚴重失實』。認為記者『誇大事實,剪切證據,憑自己的想象來杜撰吸引讀者眼球的文章』。『文章中提到的神秘男子夜晚送死魚不是事實。之所以夜晚送魚,是餐館為了保證魚的新鮮,只有客人很多的時候,纔偶爾晚上補貨。水池裡翻著魚肚白的魚並不是死魚,是缺氧所致。』
對於記者現場拍攝的撈取死魚的照片,原告代理人稱:『一天之內不可能保證魚池裡的魚不死一兩條。撈起來冷凍,這再正常不過了。店內的工作人員也要吃飯呀!難道活魚捨不得吃,死魚也要受限制嗎?』
關於記者揭露餐館從客人的剩菜中過濾『口水油』一事,原告代理人在致本報的律師函中否認有大量『口水油』。稱最多一天消耗油130斤左右,而之所以對剩菜過濾是為了環保,將殘渣交給環衛部門,將殘液『進行合理方式處理』。原告因此要求本報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
本報法律顧問:
報道未違反新聞真實性原則
本報法律顧問、著名律師蘇衍慶認為,《華夏時報》為獲取第一手資料,派出記者對原告的餐飲衛生進行暗訪,在原告管理人員倍加警惕的條件下,仍取得了與原告服務員對話的錄音,並拍下了原告回收殘料及烹制死魚的照片。這些原始證據,真實記錄了原告在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蘇律師說:『記者通過暗訪所取得的證據是合法的。暗訪的目的是揭露飯店中存在的衛生問題,防止和避免更多的消費者受侵害。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不存在任何過錯。』
蘇律師認為,《華夏時報》的新聞報道是真實的,原告並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證明,這則新聞報道侵犯了『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的名譽權。原告索賠經濟損失5萬元,並沒有提供與《華夏時報》的新聞報道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任何證據。
『《華夏時報》的報道,不僅有原始證據證實,也有其他證據印證,能夠證明原告回收殘料及烹制死魚的基本事實。』蘇律師認為,《簋街首家烤魚店回收殘料烹制隔夜死魚》的報道,內容並無失實之處,沒有違反新聞真實性的基本原則,屬於正常的輿論監督。原告提出的侵權訴訟純屬濫用訴權,以達到乾擾輿論監督並以此訴訟揚名的非法目的。
-新聞回放
《簋街烤魚店回收殘料烹死魚》
臥底記者目擊『烤死魚』、『口水油』
記者在臥底的3天時間裡發現,夜裡11點左右,一名20多歲的男子拖著一個黑色塑料袋走進店裡。記者來到後廚,看到這個男子給餐館送來幾十條草魚,而且大多翻著魚肚白。一名餐館女服務員證實,這就是死魚。
7月4日中午12點左右,『獨一味萬州烤魚店』服務員小楊把塑料桶裡的魚提到客人面前過目:『您好!草魚,二斤七兩,您看行嗎?』顧客瞟了一眼桶裡的魚,沒有異議。小楊快步走到廚房,把魚放進清洗池,而廚房的人再把早已用鐵夾子夾好的死魚放在火上烤。而客人在吃了幾口烤魚之後,把服務員叫了過來:『你們這魚怎麼吃起來這麼硬啊,跟牛肉似的!』女領班小胡馬上向客人解釋:『可能是烤糊了吧,這種情況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要不給您換一條。』
記者在臥底期間,一直留心觀察洗碗間的一個不鏽鋼桶。這個桶的上面一直放著一個滿是油污、顏色發黑的大笸籮。滿是油污且已發黑的笸籮上是客人吃剩的食物殘渣,有時還能看到紙巾和煙灰之類的垃圾。為什麼這些垃圾不直接倒入垃圾桶,而要放在笸籮上?
一次,記者揭開笸籮纔發現了其中的奧秘:這個笸籮是一個簡陋的『過濾器』,桌上吃剩的菜被過濾在笸籮裡,而剩菜裡的油流進桶中,以備第二天烤魚和烹制湯底時使用。
(7月18日報道)
『獨一味』被責令限期整改
《臥底簋街系列報道》刊出後,7月18日上午,『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經理楊小勇來到本報,就烤魚店的衛生問題做了解釋。他說,店裡的工作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以後一定加強管理,也歡迎媒體繼續調查了解和監督。
當天下午,東城區食品辦、工商、衛生等九部門對簋街65家餐館進行了聯合檢查,『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等兩家餐館被責令限期整改。
-『獨一味』表態
80%以上把握贏官司
昨晚7點半左右,記者通過電話采訪到簋街『獨一味萬州烤魚店』經理楊小勇。他說,自己目前忙於發展『獨一味烤魚』的加盟商,正乘火車往北京趕:『我想參加明天的庭審。即使不能按時趕回來,我也要參加第二次開庭。』當談到對這場官司的勝敗有多大的把握時,他說:『我們有80%以上的把握贏,否則我們就不會起訴。』
-華夏時報聲明
維護公共利益是媒體責任
作為一個敢於擔負輿論監督職責、敢於揭露不法不良行為的新聞媒體,本報(華夏時報)的報道必然會觸及一些侵害公眾利益者的『利益』。
本報(華夏時報)始終秉承『人道就是力量』的辦報宗旨,遵循維護社會正義的報道原則。在臥底簋街『獨一味』餐館的報道中,本報記者遵守了新聞采訪的操作規范,保持了公正客觀的職業操守,所報道的事實有可靠的新聞來源予以證實,不存在所謂的『不實報道』和『歪曲事實』的行為。
記者不是專業的法律工作者,采訪調查的方式與結果有其職業的特殊性。針對近來社會上極少數企業和個人隱瞞事實、侵害公眾利益、肆意踐踏輿論監督的行徑,本報(華夏時報)將和其他同行媒體一道,在社會公眾的支持下,予以堅決的反擊。
我們堅信正義的力量,我們堅信法律的公正。鑒於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本報(華夏時報)認為,司法自有公斷,大眾自有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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