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7日上午,患者劉東生被推進湖南省衡陽市南華附一醫院的手術室,由於醫院要求交的錢仍沒有到位,醫生停做手術。等到上午11時許,錢終於送到了醫院,但這時醫生說麻醉已經過了,決定改日再做。2004年3月29日上午,手術再一次在全麻的情況下進行。這次手術過後,劉東生出現了很異常的情況。劉妻認爲,在短時間內兩次麻醉,可能就是導致他出現異常狀況的原因。
無獨有偶,去年多家媒體披露了昆明市馬街市民李源的遭遇:原本只需花幾百元錢的手術,卻因爲醫生在手術檯上不斷與他講價錢,最後花了2000多元錢。
治病救人是醫生的天職,也是醫生數千年來受到尊敬的原因之一。僅僅因爲錢暫時沒有到位就叫停手術,或者在手術檯上以談價要挾患者,顯出的分明就是冷血的一面。手術講究全神貫注,倘若醫生一心向錢,他還能夠全身心地進入狀態嗎?一旦失手,帶給病人的將是怎樣的痛苦和不幸?
醫德淪喪的現狀是許多人的切身感受,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筆者認爲,這與衛生監管部門治醫不嚴有關。歷史告訴我們,人的自覺永遠是靠不住的,必須依靠制度的監督力量來規範人們的行爲,使人們對法律和道德保持足夠的敬畏之心,自覺遵守法律,遵守道德底線。這種制度制約作用,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顯得尤其重要。金錢給人們的人生觀帶來了巨大沖擊,各個行業的道德底線都面臨着考驗,只有監管者充分發揮監督職責,才能促使醫務工作者嚴守醫德。
但是,監管部門並未能發揮好監管職能。以久治不愈的“紅包”爲例,8月9日,北京市衛生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稱,個別媒體將“紅包”誤以爲商業賄賂,這是不準確的,“紅包”與商業賄賂是不同性質的問題。可以想象,倘若默認“紅包”不屬受賄這一說法大行其道,那麼,無疑將對收受乃至索取“紅包”者造成錯覺,使他們更加肆無忌憚和變本加厲收受“紅包”———這又必然會導致醫務人員道德水準的降低。
所幸的是,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長裴顯鼎在“反商業賄賂高峯論壇”上做專題發言時說,國有醫院普通醫生利用處方權收取藥商回扣的行爲,屬於“從事公務”,以受賄罪論處是沒有任何疑義的。裴顯鼎副庭長的表態,雖然糾正了“紅包”不屬商業賄賂的錯誤論調,但衛生部門的表態所導致的不良影響卻難以消除殆盡。因爲,在“紅包”不屬商業賄賂的表態背後,其實透露出一種對醫務人員的袒護態度,醫生難道會讀不出來?
如果說醫療費用居高不下,衛生部門至今拿不出有效的解決方案還有情可原的話,那麼,如果連大藥方、“紅包”等基本的醫德問題也解決不了,就令人費解了。衛生監管部門的不作爲乃至袒護,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醫德的惡化,也加劇了醫患矛盾。
必須認識到,不僅居高不下的醫療費用正成爲一個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大藥方、“紅包”等醫德問題所導致的醫患矛盾,也正在成爲一個新的社會問題。人們希望得到的,不再是衛生監管部門的辯解,而是完善制度,狠下決心,嚴厲懲處不良醫務人員的行爲———這或許是目前挽救醫德的最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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