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患者出現後遺症 -狀告醫院索賠31萬
9月上旬,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向湖南省醫學會發函,要求對一起因患者遲交手術費用而被撤銷手術的訴訟事件中的疑難問題給予解答。發生在衡陽市南華附一醫院的這一事件由此進入一個新階段,並引起各界爭議。
-手術檯上叫停手術
2003年11月28日,在衡陽市立新開發區一個建築工地上打工的劉東生突然從9米高的地方摔下,昏迷不醒。經過衡陽市南華附一醫院神經外科的精心搶救,劉東生不久後轉危爲安。
2003年12月12日,劉東生在該院的骨科又做了左粗隆間骨折空心螺釘內固定術,將骨折的左腿固定起來。此後劉仍然在神經外科住院。此間,劉東生的妻子在看護丈夫時發現丈夫的腿出現畸形現象,曾向醫生提出要骨科的醫生檢查,但骨科的醫生遲遲沒來。
之後,南華附一醫院骨科決定再給他做一次癒合手術。2004年3月27日上午,劉被推進了手術室。劉母在同意麻醉簽字單上籤了字。但此時,醫院要求交的錢仍然沒有到位,於是手術一直沒有進行。等到上午11時許,錢終於送到了醫院,但這時醫生已經決定停止手術。劉妻請求醫生繼續做手術,但醫生說麻醉已經過了,決定改日再做。劉妻說,當時他看到丈夫從手術間裏出來時虛弱的樣子,不禁淚流滿面。
-患者出現異常告醫院
2004年3月29日上午,手術再一次在全麻的情況下進行。
劉妻說,這次手術過後,劉東生出現了很異常的情況:流口水,亂說話,吐字不清,分辨不出親人。劉妻認爲,在短時間內兩次麻醉,可能就是導致他出現異常狀況的原因。
2004年12月,劉東生開始起訴醫院。要求醫院賠償各項費用31萬餘元,並繼續治療精神障礙。據悉,此案尚未進行一審判決。
-院方稱是體制問題
南華附一醫院醫務部負責人則認爲是患方違約在先,因爲患方承諾手術當天早上把手術費交了,但最後卻沒有按時交費。關於“爲了醫藥費把患者從手術檯上撤下的做法是否妥當”的問題,他認爲這不是他們能回答的問題,這是體制的問題。
湖南省醫學會2006年7月26日出具的鑑定書對這一問題的闡述是:醫方爲患者實施麻醉置管後因經濟原因取消手術,此做法欠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