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週報報道2006年9月18日,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受賄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侯伍傑有期徒刑11年。早在2004年12月,侯伍傑就已因涉嫌受賄被停職並立案查處。奇怪的是,在侯伍傑被“雙規”後,還不斷有“有人在保侯伍傑,只會給予他‘雙開’”的小道消息,在山西坊間廣泛流傳。侯伍傑在山西政壇演繹的“帶病升遷神話”,終於以他的落馬而告終。值得玩味的是,侯伍傑落馬的背後暴露出官場三大怪現狀:邊“帶病升遷”邊“反腐倡廉”;形成了某些地區“官場生物鏈”;黑社會、情婦、小偷成“反腐功臣”。
第1怪
“帶病”書記“過三關”
現年61歲的侯伍傑系山西盂縣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出事”前任山西省委常務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是排在山西省委書記、省長之後的山西“第三把手”,也是山西省目前因經濟問題被查的最高級別官員。他的落馬在當地引起了一場政治地震。
就在他出事後,許多人對侯伍傑是否會就此倒下,還不敢妄下斷言:這一方面是緣於他在山西政壇“人脈不賴”,另一方面也是因爲他有一身人盡皆知的“帶病升遷”本事。
1995年,侯伍傑任省委宣傳部部長,這成了他政治生涯中的一個重大轉折點。或許是被多年的一帆風順衝昏了頭腦,經受不住誘惑的侯伍傑開始“染病”。到北京公幹時,他嫖娼時被北京警方抓住。此次事件對侯伍傑的前途產生了一定威脅,也讓侯伍傑展示了高超的“危機處理”手段。1997年,侯當選爲山西省委常委,仕途並沒有因嫖娼被抓受到實質性影響。
第一次“染病”的有驚無險,讓侯伍傑的“免疫力”進一步喪失,2000年1月,侯伍傑被任命爲太原“一把手”。這期間,關於其經濟問題的舉報信紛至沓來。但位居副省級的侯伍傑巋然不動,將坊間的種種傳言“像蛛絲一樣”輕輕抹去。
侯伍傑的“第三次染病”最後導致了他的落馬。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長一職面臨調整。垂涎這個要職的該局副局長邵建偉重點“進攻”當時的市委書記侯伍傑。侯伍傑收受了邵建偉10萬美元、一塊價值58320元港幣的百達菲利牌手錶和2萬元禮金,利用職權爲邵建偉提供幫助。
或許是“百萬買官”的動靜太大,太原坊間立即傳言四起。許多人認爲“病得不輕”的侯伍傑這次“肯定是栽了”。但時隔不久,侯又擔任了省委副書記,再次“重病升遷”,讓衆多人跌碎眼鏡。
侯伍傑在山西政壇演繹的“帶病升遷神話”,終於以他的落馬而告終。可是,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裏,侯伍傑如何能以“帶病之身”連過三關並頻頻升遷,至今仍是個不解之謎。
第2怪
落馬背後的“官場生物鏈”
侯伍傑案與其他貪官案的不同之處還在於,它是由太原市惡名昭著的黑社會老大李滿林的歸案牽扯出來的。
2003年1月17日,太原市惡名昭著的黑社會老大李滿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審判庭上。法院經審理判處李滿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這個判決,李滿林目瞪口呆。他沒想到自己會被處以極刑。在確認生還無望之後,異常沮喪的他供出了多年來保護自己的警界“大魚”邵建偉。
正如李滿林在獲知自己被判處死刑後,憤怒地咬出了邵建偉一樣,邵建偉也在被起訴前同樣毫不留情地咬出了侯伍傑。
因另案“牽出”落馬貪官,已不是什麼鮮見的新聞,然而落馬背後反映出的是,在官場上存在一種可怕的“生物鏈”。一方面,權錢勾結,容易誘使雙方不計後果,輕易地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另一方面,位於權力中心和位於財富中心涉案雙方,可以用金錢權力擺平各種“障礙”。襄樊官場地震、山西侯伍傑案,暴露出的均是某些地方官場已形成可怕的“官場生物鏈”——某一個官員落馬,往往導致一個部門、一個地區大面積的官員落網。
第3怪
黑社會成另類“反腐功臣”
在這起案件中,侯伍傑的落馬具有強烈的戲劇性,山西腐敗第一案的發現不是因爲羣衆的舉報、紀檢的監督,而是栽在一個“不講義氣”的黑老大手裏。從這個角度講,這個舉報貪官的黑社會老大,堪稱“反腐功臣”。只是這個功臣有點“另類”罷了。
據最近的媒體披露,最近發現的另類“反腐功臣”形形色色,還包括小偷,貪官的情婦等。
貴州省長順縣原政協副主席胡方瑜,被小偷深夜從窗外挑走所穿長褲,小偷搜盡褲袋後將褲子扔掉,被小學生交到了公安局。警察竟在褲子皮帶夾層裏發現了幾張鉅額存單。有關部門順藤摸瓜,一舉查出胡方瑜貪污受賄十幾萬、挪用私分公款和涉及其他違紀金額500多萬元的腐敗大案。
據統計,貪官東窗事發很多是由於非正常渠道曝光的。在侯伍傑等人的案中,爲何打擊和防範職務犯罪的重擔“忽悠”過監察機構,落到黑社會、情婦、小偷的肩上,也可以從幾個不慎落馬的官員口中得出答案。據原山東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說:“官做到我們這一級,也就沒人能管了。”
看來,將反腐敗寄託於這種偶然的暴露委實靠不住,我們要防止的是制度上的“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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