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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近日做客央視,暢談審計:審計人員工作中曾遭監視、電話竊聽、甚至遭開槍等威脅;基本建設領域的審計受地方阻力大,最難審計;並回應“審計員猝死事件”,稱這只是個別現象,感謝媒體披露此事。
李金華這幾年引人注目,是因爲審計部門空前力度的系統披露,揭示了某些政府職能部門存在的嚴重問題:大量財政資金被挪用、鉅額“小金庫”款項“體外循環”、某些部門屢查屢犯……審計部門的工作之所以受到人們關注,李金華的硬朗作風之所以受到大家推崇,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有些問題已經到了痛下決心非解決不可的地步。否則,我國政府財政體系的正常運轉危矣。
李金華“實話實說”,回答了幾個熱門問題,通過李金華的話,我們大致可以解剖出審計工作中的三大難題,以及破解難題的三大保障,不如此,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就會大受影響,也無法達成公衆的高度期望。
李金華說的審計人員工作中曾遭監視、電話竊聽、甚至遭開槍等威脅,基本建設領域的審計受地方阻力大,最難審計……這些反映出審計工作面臨的最大考驗,是監督權力的保障。審計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這種事情你很難想象發生在公安、檢察等司法機關人員身上,原因就是因爲司法機關擁有強大的執法權,對違法分子形成的威懾力使其不敢輕舉妄動。違法分子會擔心一旦事情暴露,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而審計人員缺乏強制手段,更多需要通過外圍渠道曲線調查,這也是“審計難”的根由所在。
李金華給予迴應的“審計員猝死事件”,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審計經費保障的一貫困擾。在審計費用、辦公費用嚴重不足的情形下,地方審計機關面臨受制於人的尷尬,無法切實承擔起監督同級地方政府的使命,只好採取“逐級‘下放’”的階梯式監督———中央審計署特派員監督省級政府職能部門、省級審計機關監督市級政府職能部門,這在央視近期熱映的電視連續劇《審計報告》中有所體現,導致了審計機關本已寶貴的人力、財力資源更加緊張,形成惡性循環。
李金華披露的“8萬審計工作人員年審計量10萬”,以及“審計員猝死事件”引發的“誰來監督審計機關”,則呈現出共同的疑問:如果公衆將解決問題的全部希望寄予審計機關,不但審計機關無法承受如此重任,更會帶來機構膨脹、權限擴大等連鎖反應,但法律至上原則所蘊涵的限權和控權理念決定了,所謂監督,不僅要求審計機關制約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行政權,而且審計機關的監督權也應受到限制,這才符合現代意義上的分權制衡體制,纔不會出現“誰來監督監督者”的繞口令式命題。
因此,審計工作的發展要繼續深入,還需要制度公平保障。從近年審計工作揭露的現象來看,某些政府職能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實在太大,可以輕易動用數以億計的資金,而其行爲本質來說是違法的。通過司法審查來對這些部門的行政權進行平衡、制約,對那些被界定爲違法的行爲,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更要壓縮此類行爲的存在空間,以防止行政權的膨脹、擴張或濫用,體現根本性的制度公平,也會解決審計機關“屢查屢犯”的困惑。
審計工作只是政府權力監督體系的一部分,它還需要來自人大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嚴格審覈、司法機關的事後追懲以及圍繞如何減少職能部門“法外權力”、強化限權約束等制度建設,如此一來,李金華和他的審計部門纔不會總是孤獨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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