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郴州官員有三分怕李大倫,那他們就有十二分怕曾錦春。”
以市紀委名義設置的“私營企業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每年交40萬。
“要想在郴州開礦,沒有‘曾礦長’的批准絕對不行。”
9月19日下午4時10分,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及其家屬被湖南省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帶走。目擊到現場的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官員,迅速用手機短信對外界發出了消息。一時間,人們奔走相告,舉城狂歡。此後一兩天,市區鞭炮聲此起彼伏,甚至連市委市政府的大院裏也鞭炮隆隆。在郴州下屬的縣市中,不少人自發走上街頭,鳴放煙花爆竹慶祝。
在臨武縣、桂陽縣、宜章縣等地,慶賀的人流中還打出了橫幅:“感謝黨中央爲郴州人民除害!”“感謝黨中央剷除腐敗分子曾錦春,大快人心!”伴隨着這些橫幅的,還有聲勢盛大的腰鼓隊。
值得注意的是,郴州人民給予的這種“待遇”,是連原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被“雙規”時也不曾“享受”的,更遑論原郴州副市長雷淵利、原市委宣傳部長樊甲生了。這不由得讓人疑惑:一個並非黨政核心的紀委書記,何至於達到這種地步?
上下其手全盤通吃
記者在郴州接觸到的採訪對象紛紛表示,曾錦春之所以比李大倫更可惡,是因爲李大倫只在上面“搞鬼”,不到下面擾民。而曾錦春則一手遮天,上下其手,全盤通吃,“非常無情和霸道”。
有官員稱,在郴州官場,誰也莫敢拂其意,攖其鋒。否則,隨便就被找個藉口“雙規”起來。“如果說郴州官員有三分怕李大倫,那他們就有十二分怕曾錦春。”
曾錦春也認識到並很好地利用了他手中的這種權力,使用起來得心應手,快意恣然。在郴州,被他“雙規”過的幹部不計其數。記者的採訪對象中,好幾位都提到這樣一個情況:他們在不同的場合中聽過曾錦春的發號施令,“把他帶到郴州來,對他進行雙規”。
另一個經常被提到的事實是,桂陽縣城有條街叫城南街,在這條街上坐落着許多政府部門,如公路局、交通局、稅務局、工商局等。在這條街上,所有政府部門的一把手都無一例外被曾錦春“雙規”過。
桂陽縣原建設局局長鬍頌才就是其中之一。
事情的起因是,2000年下半年,一個姓劉的包工頭想要承建桂陽菸草局的5棟家屬住房。當時的縣紀委書記找到胡說,他接到了曾錦春的電話,說不要招標,直接把工程給劉承建。
紀委書記問胡頌纔可不可以,胡說,此前劉承建桂陽菸草局的倉庫就沒有招標,這個再不招標外面意見會很大。“如果曾錦春有條子,我就不招算了,因爲是按照他的指示搞的。”就這樣,胡頌纔將曾錦春的“指示”擋了回去。
“後來,縣紀委書記又找過我兩三次,說曾錦春跟他多次打電話,沒辦法拒絕。我就出了個主意,說分半搞,兩棟房子給劉,3棟房子公開招標。紀委書記說,還是給曾錦春一點面子,3棟房子給劉,兩棟房子公開招標。就這樣我們把方案確定了下來。”
胡頌才說,原以爲“已經做到這個份兒上了,曾錦春該感謝我們了”。沒想到他大爲不悅,在隨後的2001年6月,郴州市紀委對胡頌才進行了爲期百天的“雙規”,“其實此前的2000年5月,因爲另外一件事得罪了曾錦春,市紀委已經對我‘雙規’過一次了,但沒有查出任何問題,回去後我繼續當了局長。但這次,紀委的人說,拿掉了你的帽子就是拿掉了你的票子,我們還要搬掉你的位子。”
但即使長達100天的“雙規”,郴州市紀委也只能東拼西湊查出自稱“不貪污,不受賄,跟着形勢走”的胡頌才數額幾千元的經濟問題,因此給予他“免去黨政職務,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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