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規”民營企業家
對黨內幹部動輒“雙規”的曾錦春並不覺得滿足,他又創造性地發明了新點子,如對黨外民營企業家實行“雙規”。
宜章縣的民營企業家彭北京既沒擔任過任何行政職務,也非黨員,甚至連團員都不是,但因爲一場官司糾紛,曾經開罪了一個與曾錦春有着非同尋常關係的煤礦老闆,就這樣被“雙規”了。
彭對“雙規”過程記憶猶新:2002年4月14日0時許,他從廣州駕車回郴州,在經過一個收費站的時候,剛把車窗搖下來準備交費。突然間,幾道黑影從車邊閃出,在他作出反應之前,幾洞黑魆魆的槍口已經指住了他。
彭北京說,接下來,這些人將他皮帶解下來,反綁着他的手,並且用膠布矇住他的眼睛,然後塞進一輛麪包車,連夜趕路。從始至終,都沒有人向他出示過任何證件,也沒有說明身份,更沒有透露因何而抓他。
車行至靠近廣州市的107國道旁一個加油站停了下來,彭北京被移交給另一夥人。車子繼續北駛,第二天早上,他被帶回郴州,關進了一間賓館,5個人守着他。
直到這時候,他才知道自己原來被郴州市紀委“雙規”了。彭問:“我既不是黨員也不是團員,怎麼能對我‘雙規’?”對方喝斥他少囉嗦,對他開始審問,要他交待行賄事實。結果這一審就是8天。
由於什麼也沒審出來,紀委的人告訴他,“你把賬結了就可以走了”,結果,紀委幾個人的住宿費、餐費等近萬元全部讓他開銷了。
桂陽縣的民營企業家李民主的遭遇與此類似。此前,他跟曾錦春並沒打過交道,之所以被“雙規”,主要是因爲曾看上了李民主的“錢途”。
1998年3月,李與楊守恆、郭三勇註冊成立了桂陽縣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投資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條民營公路——省道“1842”線的桂陽段公路,累計投資達1400多萬元。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他們在擁有了省、市、縣三級政府全部合法手續後,設立了公路收費站。
曾錦春看上了這塊肥肉。李民主說:2000年11月1日,他與楊守恆、郭三勇三人被約到桂陽縣二招待所,立刻被郴州市紀委工作人員以“虛報註冊資金”的名義分別帶走,關進了郴州市萬家樂賓館,同時被帶來的,還有收費站的出納和會計。
“他們有兩個人看守我,只說自己是紀委的,但整整把我關了28天都沒有人找我問話。直到第29天,突然來了8個人,要我交代問題,說如果不交代就別想離開。我問他們要交代什麼,他們說有什麼問題就交代什麼問題。”
李民主什麼也沒能交代出來,就這樣一直被關了下去。到了第50天,紀委的人告訴他,交了罰款就可以離開了,給出的理由是違紀。“我問違了什麼紀,他說你甭管,你是老闆,不拿錢就不放人。”結果,李民主一共交了數十萬元才被釋放出來。
出來後,他的收費站就被人接管了。非但如此,等待李民主的,仍然是接二連三的“雙規”。幾年來,他前後一共被“雙規”了三次,最後不得不外出流亡,不敢回家。
“掛牌保護”每年40萬
李民主被“雙規”之前,曾有市紀委的人問他:“你們做這麼大的事,賺這麼多的錢,爲什麼不找紀委保護,讓紀委給你們掛個牌子?”
李民主問他們多少錢才能掛,他們說每年40萬。並且表示“你們賺這麼多錢,不吐點血怎麼能行”。
李民主說,他們所謂的牌子,其實就是以市紀委的名義設置的、強行向民營企業攤派的名爲“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繫單位”的牌子(自2004年起已改稱“私營企業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說白了,就是掛上這塊牌子以後,企業就成了市紀委的重點保護單位,市紀委承諾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得進入該企業,干擾生產和經營。”
李民主推測,就是因爲自己不識相,沒有接受市紀委的牌子,才惹怒了曾錦春,多次遭遇“雙規”的命運。與此對應的是,一些違規企業掛上了這塊牌子以後,命運就迥然不同了。
在宜章縣某鄉有一家鉛鋅礦,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就有私人礦主進行小規模開採。近幾年,開採規模越來越大,經過兼併和收購,最後落入一家民營企業手中。但是,由於該礦的環保基礎設施嚴重落後,這個鉛鋅礦一直未能通過“環評”。
在曾錦春被“雙規”之前,有記者曾在宜章縣環保局採訪。據該局領導介紹,這個鉛鋅礦早在幾年前就被國家環保總局列爲55家重點環境違法企業之一,中央領導也曾對該礦的污染問題作過批示,要求徹底整頓。
但是,就是這樣一家嚴重違法且給當地羣衆生產生活帶來災難性後果的污染企業,卻也掛有郴州市紀委、郴州市監察局授予的“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的牌子,讓整頓部門望之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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