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28年後的今天,我國經濟建設成就舉世矚目,而貧富差距,資源緊張,環境破壞,教育、醫療、社保體系不健全等社會矛盾也十分突出。8日開幕的中共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問題,表明了最高決策層對消除不和諧因素的高度重視。
構建和諧社會,政府應當做什麼?怎麼做?一些專家學者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促進社會公平:政府的重要職責
最近幾年,一種怪現象已是公開的祕密:每到中小學開學前夕,許多家長揣着“條子”“票子”四處奔走,只爲孩子能上一所好學校。
部分學校以改製爲名高額收費,使得本應爲大衆服務的優質教育資源,成了少數人享受的奢侈品。羣衆對教育不公平的不滿如此強烈,以至於進入2006年以來,多個省份不得不採取強硬手段遏制擇校歪風。
在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看來,社會分配公平與否,以公共產品爲主的二次分配具有很強的代表性。他說,包括教育醫療、收入分配、就業和社保、食品衛生與公共安全、利益表達與保護機制、環境保護在內的公共產品,供給增長遲緩,分配不公,已成爲我國社會的突出矛盾。
他說,備受關注的貧富差距,不僅是公民經濟收入的差距,更體現爲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不均等。有研究表明,在導致收入分配差距的各種因素中,教育因素佔20%左右。
資料顯示,近年來,我國財政支出增長保持在每年15%左右,但科教文衛等方面支出佔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從1992年至2003年基本沒有增長。專家認爲,在市場經濟時代,政府應該更加註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不久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提出“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近幾年,黨和政府爲此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基本建成了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惠及1.77億農民;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義務教育得到加強,今年春季開學時,西部地區義務教育階段5000萬名學生的學雜費已被免除,許多輟學兒童重新回到學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普遍提高。
遲福林說,隨着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長,社會矛盾更加複雜。拉美一些國家的實踐表明,這些矛盾和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不僅會激化社會矛盾,甚至會由此導致經濟社會發展中斷或倒退。因此,擴大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是保持經濟持續增長、解決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和實現社會穩定發展的關鍵舉措。
轉變行政方式:新時期的大衆期待
過去企業一提到“跑審批”就頭疼不已。手續繁雜、時日漫長、互相推諉的現象比比皆是。而今,在天津市南開區,人們卻可以體驗到一種全新的行政服務。
在這裏,你把申請遞到行政許可審批部門後,在公開承諾的時限內,如果既不批准又不批駁,又無法定事由准許延長時限,那麼電腦系統會自動生成並印發一份許可決定,寄送到你手上。爾後,按規定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補齊相關手續。
這種名爲“超時默許”的新型審批方式,變人工督辦爲電腦操控,對“官衙”作風進行強制性矯正,原來15天至93天的辦理時限縮短爲5天。百姓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了政府的誠信、優質、高效服務。
中央黨校政法部博士井敏說,我國原有的政府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以政府爲本位的,很多制度安排和行爲方式都是以方便政府管理的原則設計出來的。而在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角色應該是一個爲市場、社會發展提供規則和維護秩序的服務者。
200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而今年的報告再次提出了加強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設的問題,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完善政府新聞發佈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建立健全行政問責制,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
北京大學政治發展與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長謝慶奎認爲,在傳統的政府體制下,很多公務員“官架子”很大,辦事不公平、不透明、效率低下。而構建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是解決與羣衆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促進城鄉、區域及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這一新形勢要求政府轉變行爲方式。
事實上,自1992年明確提出要進行市場經濟體制建設之後,我國對政府如何適應新體制進行了多次改革,主要表現是政府職能範圍縮小,把原來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很多事務交給了市場和社會。但隨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僅靠政府職能範圍調整已難以解決,必須重新思考政府的角色定位,由“管理行政”向“服務行政”過渡。
迴歸政府定位:必須緊扣“服務”二字
目前,國際原油價格已持續下跌兩個半月,而國內油價仍居高不下。北京出租汽車司機楊海軍抱怨說:“這兩年國內油價上調了8次,每次都說是‘國際油價上漲’。這回國際油價已經連續多次回跌,國內怎麼不下調啊?政府價格部門到底是爲百姓服務,還是爲油商服務?”
像楊師傅這樣質疑部門利益阻礙了改革進程的人爲數不少。專家指出,如何處置政府的“自身利益”,是建設服務型政府進程中無法迴避的一個問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很多地方政府和部門作爲一方主體參與經濟建設,與其下屬的企事業單位形成了複雜的利益格局。而踐行“服務行政”的理念,政府自身就不能成爲利益的主體。
北京市海淀區將26家區屬醫院納入新成立的“公共服務委員會”管轄,與區衛生局脫鉤。輿論認爲,此舉不僅使政府的公共服務資源得到整合,而且使衛生局不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可以專管市場準入、執法、監督等工作,確保監管的公正性。
謝慶奎說,在服務型政府的體制下,公共政策應該是公民需求的反映,而不是政府需求或有能力向政府施加壓力的優勢集團需求的反映。爲此,政府必須對社會管理機制進行創新,爲公民的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提供切實可行的途徑。
井敏認爲,服務型政府的所有行爲必須緊扣“服務”二字。政府不能想服務就服務,不想服務就不服務。同時,政府所提供的服務還必須是公民真正需要的服務,而不是政府想提供什麼服務就提供什麼服務。如果政府提供的服務不是公民所滿意的服務,就是一個沒有盡責的政府。
多位專家認爲,服務質量是考覈服務型政府績效最主要的標準,而對於服務質量最有效的測量,就是請公民對政府所提供的服務進行綜合評價,他們的滿意度應該成爲最主要的判斷依據。
遲福林認爲,目前地方政府考覈偏重GDP指標的現象並未完全改觀,而幹部業績考覈中很難反映老百姓的聲音。因此,應當加快改革現行幹部人事制度,把公共服務指標納入考覈體系,使廣大羣衆的評價成爲影響幹部升遷的重要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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