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管執法部門的未來走向,目前媒體和社會輿論有很多不同意見。有的主張加強立法,增加人員、改善裝備,有的建議更新理念、加強管理、提高素質,應該說這些意見都會從不同方面促進城管執法的正規化。但有的建議取消城管,以便一勞永逸地解決城管問題,筆者認爲這種意見缺乏理性的思考和正確的分析,不是處理和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更像是在表達一種不滿情緒。
要解決當前城管部門面臨的困局,就必須全面、深入地分析問題。城管執法部門的出現,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必然產物,它的產生與發展是符合社會發展需求的。事實證明,自城管部門成立以來,在推進城市的市容環境優美、交通秩序暢通、社會秩序穩定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同時,作爲一支新生的執法隊伍,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給城管隊伍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由此也引出取消城管執法部門的聲音。
筆者認爲,取消城管部門並不能解決當前城市中面臨的問題。城市管理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系統性,需要各個政府部門緊密地協調配和。作爲執法部門,處在管理的末端,任務更爲艱鉅。管理的前端環節如果出現脫節或失調,就會給執法部門帶來很大的壓力。因此城市管理中諸多問題及矛盾往往更容易在執法環節集中體現。例如公共交通的缺位給黑車帶來可乘之機,小區規劃建設的短視使廣大居民更加青睞於小商小販,最終導致城管執法人員與無照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直接對峙。就如中國政法大學馬懷德教授所言:它集中體現了當前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新問題,並且這種問題更容易吸引社會輿論的注意力。
至於在城管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暴力抗法,以及個別執法人員態度粗野、方式不當等問題,應該說這並不是城管部門發展的必然產物。隨着城管隊伍自身不斷加強建設與管理,法制、體制、機制的不斷健全和完善,廣大市民的認同和支持不斷提高,相信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是當前全國人民的共識,也是城市管理中必須堅持的基本理念。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就是通過溝通、協調來推動不同利益階層之間的相互理解、妥協從而和諧相處。和諧社會並不畏懼困難、迴避矛盾,而是強調用和諧、中庸的方式來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並且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諧與發展。
同樣,我們也不應該回避城管困題,一味地批評、指責、甚至要“取消城管部門,用交通協管來代替”的說法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原本就棘手的問題更加錯綜複雜。這是一種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城市管理與每個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必須正視當前存在矛盾和問題,集思廣益、羣策羣力,爲解決當前的城市管理難題貢獻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才能向一個經濟繁榮、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社會穩定的和諧城市不斷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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