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乙肝歧視第一案昨日下午得出一審結果,據瞭解,原、被告雙方經過法院調解,以原告撤訴、被告賠款結束了這一歷時近半年的艱難訴訟,而被告方的賠償金額,據稱“接近原告起訴金額”。調解結束後,原告楊某表示:“總算結束了,案子牽扯了太多精力,現在終於能安心了”。
原告方表示,被告方的賠償金額接近其訴訟請求,但因楊某已答應被告方保密的要求,所以不便透露具體數額。對於這個結果,楊某和肝膽相照網的網友均未作正面迴應,只是表示“總算是一點心理安慰”。
據瞭解,調解過程因原、被告事先已就具體賠償數額等事先做好協商,因此整個調解過程較爲順利。案件結束後,楊某連稱“案子牽涉了太多精力,太累了,現在終於結束,覺得很輕鬆”。對於今後的打算,楊某稱:“下一步想回學校專心考研。”
此前的審理過程中,被告的代理人、本市易道律師事務所鄭東立律師曾表示,被告的做法並不是原告所說的“乙肝歧視”,“歧視”只是原告自己的內心感受,其實該案只是一起普通的勞動糾紛案件。由於被告於去年8月11日已將原告檔案退回原告學校,因此原告應在該日期後的60日內提出仲裁申請和訴訟,但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間爲2006年5月24日,已經超過法定的訴訟時限,因此原告的訴求很難得到支持。
昨日,對於該案的結果,鄭律師表示,原告的確撤訴,但被告並沒給原告任何賠償,原告的撤訴只是其單方面的自願結果。
案件回顧
今年25歲的四川男子楊某去年畢業於西南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專業,畢業前夕,楊某與被告電氣化勘測設計研究院(天津)(以下簡稱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學三方簽訂了高校畢業就業協議,中鐵研究院同意楊某到該單位工作,雙方還具體約定了報到時間、面試期及薪金待遇等。
去年7月10日,楊某和幾名同學如約到該單位報到,然而,因8月3日在單位統一組織的體檢中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乙肝小三陽),楊某被研究院拒籤勞動合同,後研究院還以楊某有傳染病爲由,對其進行隔離用餐和要求隔離住宿。隨後,研究院單方面解除了三方簽訂的就業協議,將楊某的人事檔案退回了學校。
在多次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今年5月中旬,楊某以用人單位違約爲由將研究院訴至本市河東區人民法院,訴求法院判決對方賠禮道歉、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元和其他損失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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