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24日在此間舉行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屆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上說,中國正在全面勾畫依靠民主和法制的多管齊下的防治腐敗的完整體系,這一體系將最終達成對腐敗的“全方位圍剿”。
作爲中國反腐敗鬥爭的重大戰略決策,2004年舉行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宣佈,中國將抓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此後,體系建設成爲中國反腐工作的重要內容。
“預防腐敗必須堅持全方位圍剿的‘體系反腐’戰略,”出席此次年會的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振華說,防止腐敗現象的產生遠比懲治腐敗現象要艱難得多,複雜得多,意義也更爲重大。
在這次年會上,如何加強國際合作、有效實施《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成爲來自137個國家和地區的總檢察長、司法部長、內務部長、監察部長、反貪機構負責人和國際組織領導人討論的焦點。
王振華說,腐敗犯罪中呈現的“同一崗位前‘腐’後繼、窩案、串案增多等嚴峻的現實,進一步暴露了單純依靠打擊的弊端。”
目前,中國反腐敗戰線形成的一種共識是,腐敗作爲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打擊不是治理的唯一手段,只有將打擊與預防有機結合起來,才能標本兼治。王振華分析說,權力、動機與機會構成了腐敗行爲的本源,只有將這三個成因逐一瓦解,才能徹底切斷腐敗行爲發生的鏈條,從根本上遏制和防範腐敗的發生。中國當前推行的在統一體系中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反腐理念,着力於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加強預防腐敗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設以及完善多層次的監督體系,進而築牢“不願腐敗”的思想道德防線、“不能腐敗”的制度防線和“不敢腐敗”的監督防線。
王振華說,隨着“從單純依靠打擊到多管齊下全方位圍剿腐敗的高壓態勢”的初步形成,中國的反腐工作已經進入了“體系反腐”的新階段。
王振華說,中國預防腐敗必須要走開放型的社會預防之路,“要吸納多層次的反腐主體,才能實現預防的廣度和強度”,而“人民羣衆的支持和參與是開展這項工作取之不盡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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