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的《新週刊》雜誌上,有一組中國城市排行榜,在最發達商業城市榜上,天津躋身前十。天津的發展變化已經進入中國甚至國際的大視野,開始被人刮目相看。的確,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列入“十一五”、國務院批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讓人豪情萬丈;北方經濟中心的定位,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前景讓人遐思邇想;而渤海銀行成立、空客320“落地”,又讓人實實在在感受着鉅變的氣息。
鉅變在未來,也在我們身邊。從下月開始,新修訂的《天津市城市規劃條例》將正式施行。這個城市今後的建設,都將服從該條例的總指揮。在條例的指揮下,無論是誰,都不能過分玩個性了,因爲要符合總體規劃;也不可能過於隨意了,亂改建築造型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除一些金規鐵律不得違抗之外,在條例中還有這麼一條:中心城區應當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空間、控制建築容量和高層建築等。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卻爲我們描繪了未來的城市生活環境,那就是生態的、宜居的。
在條例中,還明確提出對於城市規劃,市民擁有廣泛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沒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建設未來,市民當然擁有自己的權利。條例說的是市民的權利,但我在這裏想說說義務。建設城市人人有權利,愛護城市人人有義務。當一個城市已經相當發達,她的市民也應當擁有相匹配的素質。前不久建成的海河劉莊浮橋親水平臺時尚美觀,卻不幸成了某些市民的釣魚臺,亂堆亂放雜物不算,還把漂亮的地燈摳掉了不少。美景是引導人們熱愛生活的,但這些釣魚者糟蹋美景,大煞風景,其素質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城市規劃條例給我們以大希望,但某些市民的所爲也給我們帶來了不小的失望。大都市是需要高素質大氣象的,小市民的某些品性必須得改,一定要改。否則就像暴發戶上廁所,面對大好馬桶不去坐着,偏要穿着鞋蹲上去——這種生活,無論如何也不能叫小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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