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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33歲的羅小姐任某港資公司市場總監,勞動合同為期一年。今年9月,羅小姐告知公司自己已懷孕,卻被威脅如果她要小孩就解僱。羅小姐如果在懷孕期間被炒失業,別的公司不可能聘用她,作為高齡產婦,她的生育保險將無從購買,相關福利也將失去,她不得不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以討回公道。
高齡白領懷孕被公司解僱
女工懷孕被炒時有發生,多數女工不懂維權
任職於某港資企業的羅小姐發現自己懷有兩個月身孕後,告知單位,沒想到過幾天就突然被公司解僱,她向荔灣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希望法律還給她一個公道。昨日,記者采訪發現,在一些私人企業、三資企業,女工懷孕被炒現象時有發生。勞動仲裁部門表示,懷孕後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女工,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33歲白領懷孕被炒
據羅小姐介紹,她於今年2月入職某港資公司任市場總監,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月薪12000元。今年9月10日,羅小姐發現自己已經懷有近兩個月的身孕,她向公司老板張先生說明了此事。沒想到,張老板認為她作為事業型女性,有小孩會影響事業,勸她把小孩做掉,否則就辭職。但羅小姐已經33歲了,好不容易有了身孕當然不願錯失做媽媽的機會,隨後她努力和公司談判,但老板還是堅持如果她要小孩就自己辭職,否則就解僱。
9月29日,該公司人事部交給她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正式將她解僱。
羅小姐認為她在懷孕期間被炒失業,別的公司不可能聘用她,作為高齡產婦,她的生育保險將無從購買,相關福利也將失去,公司的這一做法實在讓人心寒。10月8日,羅小姐向荔灣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希望討回公道。
公司避談解僱事由
昨日,記者專程到位於人民路的該公司采訪。該公司董事秘書黃小姐告訴記者,公司解僱一個人是按照自身的規章制度進行的,是屬於公司的內部事務,對於采訪,無可奉告。
隨後記者撥通了該公司張老板的電話,張老板則表示,解僱羅小姐是她工作的表現令公司出現損失和混亂。在和記者通話期間,張老板一直避談羅小姐被炒是否與她懷孕有關。
懷孕被炒可起訴單位
據荔灣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在一些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女工懷孕被炒現象時有發生,有的是雙方簽了合同後,公司發現女職員懷孕了,利用合同期滿,不再和懷孕女職員續簽勞動合同;有的是合同期內懷孕,單位知道後,借故調換工作崗位,降低薪水,逼迫懷孕女職員離職,有的乾脆找借口解僱。由於勞動仲裁需耗時4到6個月,許多外來女工耗不起時間和精力,都是不了了之,很少有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該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員工,企業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女職工懷孕期間,如果用人單位擅自解除、變相解除勞動合同,與單位的勞動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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