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十二三歲的孩子被送進戒毒所 應試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因果關係
最近在昆明一些禁毒所的視察,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刀美蘭格外心酸。儘管當地一所接一所地蓋禁毒所,但現在很多禁毒所已經人滿爲患,無法再接收吸毒者。更令刀美蘭震驚的是,很多被送來戒除毒癮的竟然都是年僅十二三歲的小孩子。
心懷憂慮的禁毒所的工作人員把反映情況的材料交給刀美蘭,希望她幫助呼籲。“我們的接班人、我們的下一代怎麼辦?這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在日前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說到這次視察經歷,仍然讓刀美蘭委員激動。
毒品、網絡遊戲和色情暴力傳播誘發未成年人犯罪,這些讓每個父母都擔心的問題,成爲此次會議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時衆多委員關注的焦點。
許嘉璐副委員長注意到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最小的“大姐大”年僅8歲,竟然着指揮幾個十三四歲的孩子。他帶來的一組來自教育部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校園裏發生的毒品、暴力和性犯罪不斷擡頭,青少年犯罪問題突出。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一倍以上,而且65%以上都是團伙犯罪。遊戲、網絡成癮的超過200萬人,而且這個數字還在迅速上升當中。
與之對應的另一組數據則顯示,36%的中學生在走進校門的那一刻,心情鬱悶、緊張、疲憊、厭煩、焦慮和恐懼。中學生對學習很有興趣和比較有興趣的比例不到50%。由於高考競爭激烈,80%以上的學生產生了“失敗者”的心態。
在王永炎委員看來,這兩組數據之間存在着某種因果關係。“應試教育這種導向如果不從根本上扭轉,厭學、輟學的問題解決不了,會導致未成年人犯罪嚴重,解決起來將十分困難。”
王永炎委員今年到西部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地方,發現不僅是縣城,包括鄉鎮的一些街道,一條街竟然有5個以上的網吧。很多未成年人在網吧中沉溺於虛擬遊戲。他說,由於很多學生對學習沒興趣,他們先是逃學,後來就輟學。這時候,與枯燥乏味且負擔沉重的學業比起來,網絡遊戲等娛樂格外具有吸引力。沉迷於虛擬遊戲對未成年人造成了嚴重傷害,他們流浪、打架鬥毆、偷竊,最後走上了犯罪道路。
“應試教育這條粗線越描越粗”,被王永炎委員視爲很多未成年人逃出校門、最後走上犯罪道路的源頭。
過分追求升學率造成“學生爲了‘分’,教師爲了‘錢’”
無論此前分組審議《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還是此次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應試教育之風愈刮愈烈都讓委員們揪心。
陳士能委員有兩個小外孫女,一個今年剛剛上初中,還有一個上小學三年級。兩個小女孩兒週末、節假日和暑寒假幾乎沒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玩耍時間。她們必須去補各種課程,或者是奧數課、英語課,或者是語文、珠算課。
“她們現在的學業負擔,比我們在青少年時代要重得多。”陳士能委員看着心疼,卻也不敢鬆懈。“因爲社會競爭很激烈。你如果不去補習,你就上不了好初中和好高中,大學就更不用說了。”
正是這種擔心,將家長和孩子綁上了應試教育的“戰車”。受邀列席此次常委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朱善萍是江蘇省南京市外國語學校教科室主任。她到北京之前特地問學生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什麼期待,“學生的第一個想法就是希望家庭作業少一點,希望書包輕一點”。
作爲英語特級教師,她在全國各地作教育權益講座時發現,有的學校早上5時半就讓孩子起牀,一直到晚上10時孩子還在學校。每個桌子上都堆着厚厚的教輔書,孩子課外活動時間和自習時間很少。有的地方星期六全天補課,還有的學校一個月只放半天假,有的學校甚至一個月放一天假。孩子們長期處於這樣的高壓狀態下,極大地影響了他們的身心健康。
“我們這一代人,包括老一代人都沒有經受過這種長期的高強度的學習壓力,大家都發展得很好,爲什麼要把孩子壓迫成這樣呢?”朱善萍說。在她看來,沉重的高壓式學習佔用了孩子大量的時間,孩子沒有時間思考,甚至連跟父母朋友交流的時間都很少。
許嘉璐副委員長帶來的教育部的調查顯示,有72%接受調查的校長和教師認爲,學生急需要加強的素質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吃苦耐勞;有71%的校長和老師將誠實守信排在第二位。再往下排纔是學習能力。許嘉璐副委員長說,這表明在教育第一線的老師和校長們很清楚,目前孩子最需要什麼樣的教育。但應試教育令他們無暇他顧。
王永炎委員尖銳地指出,現在的社會風氣和有些政策仍然引導學生和家長注重分數,引導學校注重升學率。這導致“學生爲了‘分’,教師爲了‘錢’,或者說教師是爲了學生的‘分’”的現象嚴重。
“光講減輕小學生的負擔,但是沒有人管是不行的”
“孩子應該得到個性化的發展,他們應該是健康的、陽光的。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上,應該有快樂生存的權利。我衷心希望把上面幾條寫進《未成年人保護法》。”朱善萍呼籲說。
《未成年保護法》修訂草案有一條,講到“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朱善萍認爲還應該加上一句“關注未成年人的情感和態度”。
一些委員建議,針對各種課外補習班氾濫的現象,法律應該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其隸屬的學校不得以任何藉口佔用學生節假日時間組織文化課補課”。列席會議的張禮慧代表則建議,法律還應該增加規定“不能以任何形式在學校推銷、訂購課外書籍”,以避免加重學生們的精神負擔和經濟負擔。
草案第19條規定不得加重學生的學習負擔。但如果加重了學生負擔怎麼辦,加重學生的負擔應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草案中未作相關規定,實際上也無法作出規定。
劉明祖委員認爲,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專門制定一個對加重學生負擔的行政處罰規定。
“光講減輕小學生的負擔,但是沒有人管是不行的。”楊長槐委員建議,各級人大應該開展一次執法檢查,通過執法檢查加強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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