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設工程結算備案制度
天津市將建立建設工程結算備案制度。凡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後,建設單位應在7日內向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部門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合同管理部門發給備案證明。對不能提供工程結算備案證明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禁止項目投入使用。住宅項目不予頒發住宅商品房准許交付使用證,延期入住造成的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B農民工工資實行“月支付、季結算”制度
本市執行農民工工資“月支付、季結算”制度。本市所有在津的施工企業必須在指定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預儲賬戶,按規定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每個月支付數額不得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季度末要按照實際工效工資全額支付剩餘報酬。本市嚴格落實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責任制,因分包單位違法用工或包工負責人攜款潛逃等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分包單位承擔支付責任。取締包工頭,實行勞務隊長負責制,加強勞務隊長培訓和資格管理。建立違規拖欠企業公示制度。
本市將建立違規拖欠企業公示制度。對發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開發商,列爲重點監督單位,不妥善解決拖欠問題和不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的,可予以媒體曝光。並將企業拖欠工程款的不良信用行爲告知企業的貸款銀行,減少其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對發生拖欠分包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可暫停投標資格,限制承攬新項目。
C全市清欠聯動機制
本市將建立全市解決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建築業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快速通道”和協調處理機制。市建委作爲全市防止產生新拖欠問題的主責部門,設立全市拖欠投訴舉報中心,協調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解決拖欠問題。市建設、發改、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和房管、規劃、工商、公安、司法等相關委辦局和金融系統都要建立快速處理機制,對不及時解決拖欠問題的企業和單位,採取相應的行政限制措施。
三項新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進腰包
歲末將至,農民工工資問題又成了關注焦點。日前記者獲悉,今年,市建委等六部門將聯合建立防止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長效管理機制,防止本市建設領域出現新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據悉,對本市發生拖欠分包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暫停其投標資格,限制承攬新項目。
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天津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聯合制定了《關於建立防止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長效管理機制的意見》,表示本市將加強項目建設資金的審查,把好防止拖欠的第一關,對建設資金未落實的項目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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