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被稱爲“與每一個人的腳下寸土、頭頂片瓦都有密切關係”
已經六審的物權法草案,很可能還會在今年底或明年初進行再審,最終提請明年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進行審議。
四年六審,創審議次數之最
10月27日,被稱爲“與每一個人的腳下寸土、頭頂片瓦都有密切關係”的物權法草案再次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6次審議。這是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進入六審的法律草案,也是審議次數最多的法律草案。
作爲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權法是確認財產、利用財產和保護財產的基本法律。一些法律專家評價說,中國製定物權法,一個主要目的就是“構建完善的私有財產保護法律制度,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最終促使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早在2002年12月,物權法草案就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初審。2004年3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被寫入憲法,成爲物權法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事件,許多人呼籲儘快將此憲法原則落實到具體的法律中。隨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物權法草案進行了二審、三審、四審。
但物權法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具體利益。爲廣泛聽取各方意見,2005年7月10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決定,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徵求意見。在40天的時間裏,社會各界人士通過網絡、信件等方式共提出意見11543件。針對這些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召開座談會、立法論證會,有關部門還在全國10多個省份進行了調研。
在10月29日分組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現在的物權法草案已比較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後,適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破解紛爭:焦點問題均有“答案”
翻開5編、19章、248條的物權法草案六次審議稿,圍繞物權法的諸多爭論有了明確的“了斷”,立法過程中的許多焦點問題有了“答案”。
公產私產保護孰先孰後,曾是制定物權法過程中面對的最大紛爭。六審草案既強調維護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同時又強調對國家、集體、私有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二者是有機統一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康生表示,沒有前者,就會改變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性質。沒有後者,就違背了市場經濟原則,反過來又損害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物權法要不要加大國有資產保護力度,是辯論較多的另一議題。六審草案規定:“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通過企業改制、合併分立、關聯交易等,低價轉讓、集體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它方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草案還明確了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應盡責任。
此外,對於70年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房子怎麼辦、徵收拆遷如何補償、小區車位車庫歸誰所有、業主委員會有無訴訟權等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物權法草案也一一作出明確“回答”。
攻堅之審:希望與考驗並存
物權法立法,無疑會以其歷時之久、社會參與度之高、爭議之激烈在中國立法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它不僅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所發生的巨大進步,也是當今立法的一個縮影。
處於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存在着社會各階層利益日趨複雜等一系列問題。立法機關常常面臨艱難抉擇,以往那種連續審議、順利出臺的立法“慣例”已不多見。有專業人士就發出這樣的感慨:“現在的法律越來越難立了。”
比如物權法,自2002年進入立法程序後,從是否違憲這樣的大問題,到小區車位車庫歸屬這樣的小問題,有關爭論就從未停息過。而在這些意見激烈對抗的背後,人們不難發現一些社會矛盾、熱點問題的影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認爲,物權法的起草過程是一個非常民主的過程,聯繫到其它市場經濟立法的制定,比如勞動合同法草案全文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全國人大就個稅起徵點舉行歷史上首次立法聽證會……反映了中國立法已經形成自己的特點,開始進入一個理性與科學決策的階段。
中國已經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有專家指出,與20多年前“有法比沒法好”、強調立法速度的初創時期相比,中國立法已進入深度構建現代法制、立法質量至上的立法成熟期。在不斷深化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案被提上制訂或修改日程。如何突破立法難題、“掃除”立法障礙,攻堅“難立之法”成爲這個希望與考驗並存的立法時代的關鍵,並將對中國法制建設進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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