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上午獲悉,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未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這意味着市一中院的判決已經生效。根據一中院的判決,張恩照受賄400餘萬元,犯有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從今天開始,曾經風光無限的張恩照就步入爲期15年的鐵窗生涯。而與張案有關的行賄者也難逃法網。星美傳媒有限公司及重慶長豐通信公司董事長覃輝先後5次通過張恩照家人行賄80.95萬餘元,並獲得張恩照幫助其向原建行北京分行申請6億元貸款、解除未到期貸款抵押擔保等,如今,覃輝也被偵查機關採取措施。此外,某公司董事鄒建華送給張恩照267.66萬元款物,張恩照則接受鄒建華請託,違反建行外事工作原則程序,先後會見與建行有業務聯繫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及安迅公司的高管。據悉,鄒建華已被取保候審。
記者就這一結果致電張恩照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希望其能介紹爲張恩照辯護的一些細節,及其探視時張恩照的精神狀態。但高子程拒絕接受採訪,他同時表示,他從未就張恩照一案接受過任何媒體的採訪,將來也不會接受採訪,近期一些媒體關於他的報道,均屬不實。
相關鏈接張恩照,1999年9月任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2000年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第一副行長、黨委副書記;2002年1月起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兼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