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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今起正式供熱,連日來有關諮詢數量激增。12319城建服務熱線就市民提出的室內溫度達標、停止或恢復供熱、交納采暖費等問題給予答覆。
問:供熱期間,對室溫測量有哪些規定?
答:測量時間要固定在每天的8時至21時;應使用由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的測量器具;測量點要選擇各個房間的中心位置(對角線交點)距地1.2米至1.5米的高度;測量員入戶至少15分鐘後開始測量,測溫時間不少於10分鐘。測量結果需填寫到測溫記錄表中,由雙方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各留一份。用戶對測量結果有異議,可在記錄表上做出說明,但不得拒絕簽字,否則視爲溫度達標;測溫時要求關閉門窗。用戶需保持房屋外圍結構完整性(如;不允許將原來爲窗的位置改成門),否則,供熱單位不保證溫度達到標準。
問:新買的商品房,剛拿到房屋鑰匙,今年冬天並不居住,想辦理停止供熱,而供熱站不允許,請問爲什麼?
答:這是根據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發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供熱系統,最低保修期限爲兩個採暖期。在這期間,暖氣設施發生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找建房單位和售房單位進行維修。因此,爲避免今後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不熱及跑冒滴漏等給用戶和其它用戶造成損失,新建商品房至少在正常使用一個採暖季後,經實際驗證設施有效可靠,方可由用戶提出停熱申請。恢復供熱後,房屋建設單位對供熱系統順延保修一年。”而且,即使是符合上述條件的用戶,停止供熱申請也必須在當年9月30日前辦理,逾期供熱單位不再受理。
問:房屋目前已辦理了停熱,可現在想重新恢復供熱,應該怎麼辦理?
答:按照規定,停止和恢復供熱的期限最短爲一個採暖期,而且,都必須在當年9月30日前辦理,逾期供熱單位不再受理停熱或恢復供熱。
問:想把單元房的其中一間房屋停止供熱,可以嗎?
答:不可以,停止和恢復供熱的範圍應該是整體單元房屋,不允許部分房屋停止供熱。
問:我們小區的供熱站所給的交費優惠點數爲什麼和其它小區不一樣呢?
答:從2005年開始,天津市供熱辦對各供熱單位就不再統一制定優惠點了。目前,各供熱站的優惠點數是各供熱企業根據本企業的自身情況自定的。所以,各小區的優惠點數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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