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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過程中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既有現實工作中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也有歷史上長期積累的因素。從深層次原因看主要有5個方面。
一是由於部分企業改制不規範,包括改制程序不規範、不透明,方法簡單,甚至搞“暗箱操作”;限時間、搶進度,不將企業改制方案或破產預案提交職代會審議;改制過程中未妥善處理拖欠職工的工資、集資款等。
二是由於企業資產變現難,尤其是已停產多年的老國有企業資產變現困難,造成企業改制成本嚴重不足,企業改制、關閉破產後拖欠職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欠交社保費等,職工債權長期得不到清償。
三是下崗職工就業問題。農林、軍工、煤礦、有色等特殊行業和資源枯竭城市或礦區落實優惠扶持政策有困難,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困難。農墾、森工、軍工企業一般地處偏遠,近些年下崗失業人員比較多而再就業門路窄,再就業問題相當突出。
四是一些廠辦大集體企業停產半停產時間較長,職工因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得不到失業、醫療保障,一些沒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集體企業職工退休遇到很大困難。廠辦大集體及其職工問題直接影響到國有企業的改革,甚至已影響到社會穩定。
五是部分行業、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由於一些企業、行業情況特殊,受歷史原因和經營體制等影響,難以適應市場變化,導致大部分企業經濟效益差,不能正常發放職工工資;部分企業嚴重資不抵債,瀕臨破產,工資拖欠嚴重;還有部分建築施工企業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造成資金嚴重缺口,無力支付員工工資。
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資委組建以來高度重視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和國有產權轉讓等工作中涉及的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問題。今後將進一步加強建章立制、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等措施,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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