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人事局獲悉,近年來,市人事局堅持先調後裁、調解爲主的原則,及時、公正地處理人事爭議,作爲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手段,取得了良好效果。僅去年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85起案件中,通過調解結案的就達到53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申請人主動撤訴的佔18件。
隨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和人才流動的日益活躍,本市人事爭議糾紛呈現出逐年增多的趨勢。市人事仲裁部門在接受案件時注重庭前調解,努力促使雙方變“對抗”爲“對話”。對一些用人單位執行政策不規範的,及時進行糾正,確保當事人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