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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益增多的醫患糾紛,國內一些地方開始引入“人民調解”來進行調停處理,試圖爲醫療糾紛的解決建立“綠色通道”。
前不久,國內首家省級醫療糾紛調解專業機構——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太原成立,調解員從普通市民中挑選,醫療機構、患者既可以接受醫調會指定的調解員,也可任意選擇自己信任的調解員。目前該委員會共調解醫療糾紛8起。
近日,北京首家“醫患糾紛調處工作站”也在豐臺區長辛店醫院掛牌成立,工作站由律師、人民調解員及街道司法助理員等9人組成,將對調解範圍內的糾紛依法進行調查、主持調解,對達成一致意見的,經當事人要求製作調解協議書。有關專家認爲,工作站的設立將避免因患者及家屬情緒過激、醫院迴應不當而導致的矛盾激化。同時,也打破了醫患糾紛只能走訴訟途徑的解決模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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