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1日,國家版權局公佈了卡拉OK廳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標準,規定卡拉OK經營行業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爲單位,按年度繳納卡拉OK使用音樂作品及MV作品的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定爲12元/包房/天。一石激起千層浪,針對這樣的收費標準,全國各地出現不同的聲音,而天津方面則由於不在首批試點城市中的原因,經營者和消費者依然不受影響。
天津
不在“試點”範圍
“目前並沒有漲價。”記者昨天走訪了天津大型KTV——東方之珠,其工作人員這樣對記者說。當記者問她對KTV收版權費有何看法時,她的答覆是:目前仍在商討中,還沒有開始交版權費,其他問題不便回答。但是天津不是首批音著協的試點城市,所以天津的消費者現在依然可以放心地消費、歡唱。記者問:“如果不漲價,以後實施收費的政策對KTV的成本會不會有影響?”工作人員說:目前的收費標準對其成本來說還不構成威脅,但畢竟他們是以低價佔領市場的,這筆多出的成本是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公司高層還在商議之中,但是應該不會給消費者太多的壓力。
從天津KTV的情況來看,目前雖然天津還沒有實行收費體制,但是未來KTV市場不大會因爲版權費的收取出現明顯漲價。東方之珠的金總表示:“此項法規制度頒佈後,在具體的實際操作中有很多問題,比如說我們經營者的經營狀況問題,這些都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實際問題。在監督執法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漏洞。如果將來天津有了新的收費標準,我們將本着服務消費者的宗旨,配合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政策。”
消費者
憂慮商家轉嫁
但許多消費者認爲,商家肯定會通過各種形式把這筆費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他們的擔憂也不無道理。事實上,早在8月21日,國家版權局公佈即將出臺KTV收取版權費方案的當天,北京錢櫃就出現了大幅漲價的情況。當時,雖然錢櫃自稱漲價與版權費無關,只是爲了消化KTV軟硬件環境改造所帶來的成本壓力,但是許多媒體都認爲此次漲價與收取版權費有着或多或少的聯繫。
一位消費者在採訪中表示,收取版權費是應該的,但如果KTV因此漲價就不應該了,畢竟唱卡拉OK是一次性消費,而不是錄製下來做商業用途,這樣的費用不應該由消費者來承擔。
有關專家認爲,也許是收取版權費在程序上有困難且未來前景不明,使得目前KTV市場暫無動靜。可以說,目前卡拉仍然OK,未來的變化如何,我們只能靜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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