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釋恆善在紐約少林寺擔任教練期間深受信眾和學生的敬重
美國紐約法拉盛109分局警方11月27日表示,案發於本月24日的紐約少林寺僧人釋恆善自殺案已被證實。經警方調查,釋恆善死因確屬自殺而非他殺。年僅27歲的釋恆善自尋短見讓社區各界深表痛惜。
據美國《明報》報道,有消息稱,在少林寺任武術教練3年的釋恆善雖以H-1工作簽證身份留在美國,但從未拿到應得的薪金,再加上身患疾病,生活拮據,最終被逼走黃泉路。
華裔移民律師表示,華裔新移民中普遍存在僱主為僱員申請H-1身份後,卻不依法支付工資的行為,致使許多移民勞工生活窘困潦倒。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律師湯學武表示,在美國新移民勞工市場,存在不支付H-1工作身份合法工薪的主要有三種原因:第一,美國的許多小型華裔組織、私營企業需要聘用來自中國的低成本勞力,因此願意作為擔保人和申請人為員工辦理H-1在美工作身份。為了進一步降低該勞工成本,便支付遠遠低於移民局規定的H-1固定工資。由於H-1身份完全由僱主掌握,僱主可以隨時將其撤銷或解除,僱員會立即失去合法身份,因此雖然員工不能得到應得的報酬,但為了保住在美身份,也只能忍受。
其次,一些『非法』移民服務公司通過為客戶辦理偽造僱主的H-1或其它工作身份,從中獲得暴利。湯學武說,非法移民服務經常買賣僱主簽名,用假冒的僱主作為H-1的申請人。客戶向該些公司支付近萬元後拿到H-1身份或簽證而合法來美和留美,但仍然沒有真正的僱主,沒有固定薪金收入,只好自行謀求生路。
第三種原因就是一些美國商家純屬幫忙,自願為親朋好友申請H-1,故不會為其支付任何工資。
由於近幾年移民局政策寬松,沒有為其持有H-1的僱員支付規定水平的工資,甚至不支付工資,不為僱員報稅,一般情況下不會受到移民局的調查。
湯學武說,只要僱主不向移民局上報僱傭關系的解除,移民局都會認為僱員仍在僱主處工作。而當僱員需要改變身份,申請綠卡或轉換僱主時,移民局會要求僱員出示近3個月的工資支票或報稅單。不過,近幾年移民局允許僱主的工作證明信代替工資單或稅單,因此僱主不支付固定工薪,或辦理假冒僱主等非法行徑都可以平安過關。
移民專家指出,僱主沒有按照H-1簽證所要求的薪資標准發工資,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實際僱用但沒有按申請簽證的文件上標准的工資『出糧』,這種情況如果被移民局或勞工部門查獲,將被催付或補付拖欠的工資。另一種情況是,沒有實際僱用,僱主只是以『虛假僱用』的方式為某人申請來美,這樣就涉及『偽造文書』和欺詐,如果被移民局或執法機構查獲,可能面臨刑事懲罰,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20年監禁。移民專家強調,僱主未發薪水的情況很復雜,移民局和法院將按照個案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紐約少林寺主持釋果林日前承認,少林寺沒有為釋恆善支付H-1簽證所要求的2.7萬元年薪,只是為釋恆善提供膳食、住宿和少許零用錢,使釋恆善沒有任何收入,經濟生活沒有任何保障。
湯學武說,僱員不敢控告不支付工資的僱主的主要原因是,擔心僱主將其H-1身份撤銷。但如果僱員在受聘用時,與僱主簽訂聘用合同和勞工合同,注明僱用時間,那麼在合同簽訂的合法聘用期限內,僱主沒有理由隨意撤銷僱員的H-1身份和簽證。因此僱員要勇敢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經濟權益。
湯學武表示,如果釋恆善懂得法律的方式要求少林寺支付固定工資,也許他就不會走上絕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