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備受關注的卡拉OK徵收版權費一事,中國唱片總公司、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單位昨天在京召開權利人大會。授權當天成立的音像著作權保護工作中心維護其版權利益。該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卡拉OK企業如果拒絕或拖延交費,將被從曲庫中刪掉歌曲。
會議主題 保護工作中心宣告成立
昨天,在權利人大會上,音像著作權保護工作中心正式宣告成立。作爲在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成立以前,暫時負責保護音像著作權的業務機構和執行機構,該中心將代表中國音像協會簽約成員行使維護著作權的權利。參會人員表決通過了保護工作中心的15位管委會成員,其中包括中國音像協會會長劉國雄、副會長王化鵬、首席法律顧問孫建紅以及12家唱片公司的負責人。
管委會成員之一、鳥人藝術總經理周亞平透露,目前,與音像協會簽約授權的唱片公司約有80多家,總計擁有1.4萬多首歌曲的版權,基本上包括了全國各大KTV裏的歌曲。管委會將從卡拉OK廳收取的費用中拿出一小部分作爲管理成本,其餘的則按照歌曲點唱率分發給唱片公司。具體操作程序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制定。
公佈版權費收費標準時,版權費收取單位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正處籌建之中。這一點曾被娛樂業代表詬病,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會長黃世球此前表示,“我們不能把錢交給還沒有合法身份的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
應對拒交費 不交費將引發訴訟
周亞平表示,近日將發佈權利人聲明,並公佈卡拉OK版權費收費期限。此外,唱片公司授權音像著作權保護工作中心向逾期未能交納費用的卡拉OK廳提起集團訴訟。
“大家都表示,支持由兩個權利人協會上報並由國家版權局公告的卡拉OK等娛樂場所使用音像作品的收費標準,使用者支付作品使用費不是強制的,但應符合市場交易的規則,對收費標準有不同意見可以友好協商,和平解決。但如果抵制交費和拒絕、拖延協商的,應停止使用並從曲庫中刪除其作品。”
娛樂業方 不願意發表意見
昨晚,記者連線上海市文化娛樂業協會副祕書長朱南,他的態度十分謹慎。對於是否承認著作權保護工作中心的收費主體資格、是否會按權利人規定期限繳納版權使用費等問題,朱南一再表示:“還不清楚大會的情況,需要了解情況以後才能發表意見。”至於權利人認爲12元上限的使用費太少,朱南說:“關於使用費收多少,之前我們已經有過不同的意見。”據瞭解,上海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曾主張每間包房每天一元錢的版權使用費。
權利人態度 “12元的收費標準高嗎?”
談及有KTV反映12元每包間每天的版權費收取標準太高時,鳥人藝術總經理周亞平反問:“12元的收費標準高嗎?”
他舉例說,“昨晚我在一家KTV的小包間裏消費1800多元,一聽可樂就要20元,難道作爲消費主要對象的音樂作品收取12元也算高嗎?”
對於部分卡拉OK廳近日實行的漲價政策,同樣身爲管委會成員的太合麥田董事總經理宋柯指出:“KTV自己不交錢相反把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屬於極端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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