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廣州市區內一個安裝在比較隱蔽位置的電子眼(12月2日攝)。違規、不規範使用電子眼正成爲公路“三亂”新的表現形式,引起廣大車主和羣衆的不滿,也損害着執法部門的形象。據廣東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查隊統計,在對交管部門的投訴中,有70%是關於電子眼使用方面的。
9輛車在同一秒鐘同一地點被拍到違章,大部分電子眼未經檢測和年審長期違規“服役”,一些公路每隔三五百米就安裝一臺電子眼,許多路段限速過低成爲“罰款陷阱”,有些地方電子眼已演變成“創收工具”……
違規、不規範使用電子眼正成爲公路“三亂”新的表現形式,引起廣大車主和羣衆的不滿,也損害着執法部門的形象。據廣東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查隊統計,在對交管部門的投訴中,有70%是關於電子眼使用方面的。
絕大部分未經檢測“帶病”執法問題普遍
記者從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瞭解到,電子眼和鍋爐、電梯一樣,屬於國家強制檢測的設備,而且要進行年審,凡是沒有經過檢測的一律不得使用。但事實上,廣東省絕大部分電子眼未經質監部門檢測,卻一直在使用並作爲對車主實施處罰的依據。
廣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今年7月27日出具的一份檢測報告顯示,自去年以來,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送檢的電子眼才110多臺,其中廣州等6個地市沒有一臺電子眼送檢。更令人吃驚的是,這些電子眼的合格率僅有85%。
電子眼未經檢測長期“服役”的行爲普遍存在。據廣西計量檢測研究院介紹,從去年開始,廣西只對便攜式電子眼進行檢測,並且是自願送檢、沒有強制性。去年廣西全區檢測的便攜式電子眼僅有200臺,其中有10臺不合格。
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廣西全區的固定電子眼至今從未檢測過,電子眼不經檢測長期執法雖是違規的,卻一直處於一種“民不告官不理”的狀態。
廣東省的電子眼總量很大,僅深圳市就有1000多臺。江門市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隊僅今年上半年電子眼就拍攝到超速違章案件17.7萬宗。假如這些電子眼存在15%的不合格,其中的“錯罰”之多可想而知。
今年6月出現在廣東茂名至湛江高速公路的9張罰款單更是匪夷所思:9輛車在同一秒鐘、同一地點被電子眼拍到違章。司機招先生到交管部門查詢,得到的答覆是:可能數據輸入有誤。
就電子眼強制檢測問題,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之所以檢測率不高,主要是“缺乏送檢意識”,該局將督促各地市交管部門送檢電子眼。
標誌不合理拍攝隱蔽執法變成“罰款陷阱”
限速標誌不合理常常給行車者埋下陷阱:廣東梅河高速公路全路段限速每小時80公里或100公里,但某些路段卻限速每小時60公里,而且沒有消除這一限速的標誌。廣西南寧機場高速公路進入機場路段限速40公里,從100公里的時速一下子降下來,許多司機難以適應,這些路段被司機們稱爲“罰款路”。
部分路段限速過低,出現“高速路不高速”現象,造成道路資源的巨大浪費。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至友誼關的高速公路,通車不到一年,有的地方限速竟然每小時只有60公里。廣西玉林至梧州的高等級公路,一段爲一級路,一段爲二級路,但很多地方卻限速每小時三四十公里。
“建設服務不配套、設計和管理‘兩張皮’是限速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人說。全國各地近年來普遍實施道路改造,提高公路等級,有的兩車道改爲六車道,三級路改爲二級路,但限速標準卻還是沿用老標準。
路面時速設計由交通部門負責,而執法處罰則由交管部門負責。記者採訪的一些交管部門負責人說,一些公路後來路況發生了變化,但交通部門不能及時修改時速,交警也沒辦法,“我們也覺得有些路段時速定得太低了,但這是交通部門的事,我們只是執行者。”
一些限速標誌牌常年失修、被遮擋、損毀,行車者經常因看不到提示而超速被罰。記者調查發現,一個重要原因是限速標誌牌成本較高,一般一個都要上千元,最高4000多元,最低也要數百元。由於這筆錢不能像修路資金一樣從養路費中支出,從而出現了“只建不管、重修路輕建牌”的情形。
根據廣東省有關道路交通的法規,電子眼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都應該“清晰、醒目”。但廣東省絕大多數電子眼安裝隱蔽,沒有向公衆公開,公衆至今不知道哪條路上安裝了多少電子眼、安裝在哪裏。
在廣西桂林至北海高速公路上,記者發現電子眼安裝在樹叢或花叢中,讓人很難覺察到。而在廣西南寧市,一些交警手持便攜式電子眼,經常躲在樹後或蹲在地上偷拍。他們不開警車,有的甚至不穿警服。
多罰多返還電子眼演變成“創收工具”
據廣東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查隊介紹,來源於電子眼的罰款雖然都上交地方財政,但地方財政會將罰款按比例返還給交管部門,“多罰、多繳、多返還”已經成爲電子眼執法的一般做法。廣東惠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平山中隊的經費開支就來源於罰款的30%返還。
曾就電子眼問題專門向廣東省人大提交議案的廣東省人大代表李德鋒說,某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部門將罰款按一定比例返還給交管部門已成爲潛規則,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門將電子眼作爲牟利工具,甚至一度出現了“投資電子眼生意”的做法。
由於電子眼的價格比較昂貴,每臺30萬元左右,一些地區的電子眼是私企老闆和職能部門合作投資的。記者調查發現,東莞市部分鎮的交警中隊和私企老闆合作安裝電子眼。還有一些地方交管部門因經費不足,交警自己集資購買電子眼。
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向記者反映,由於目前全國公路電子測速設備的安裝還沒有統一規範,不少地方各自爲政,出現了“電子眼大躍進”的態勢,有的路段一公里之內竟然安裝了兩個電子眼。東莞市一些鎮電子眼密佈,甚至每隔300米到500米就裝有一臺。
廣東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查隊還介紹,在個別跨地區路段,電子眼執法甚至出現“選擇性處罰”的怪現狀:在205國道廣東河源市龍川縣路段和梅州市五華縣路段,雙方均在各自路段設立對付對方車輛的電子眼,本地車違規常常不予處罰,而對方車輛違規則處罰。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認爲,某些地方私企老闆投資電子眼的做法是錯誤的,但交通管理局對各地市交管部門只有指導權,沒有制裁權。有些私企老闆投資電子眼是與當地政府簽有協議的,交通管理局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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